吴江农商行跳过央行发4亿次级债 5年后才被通报

杜明远 |2013-06-05 17:361108

网易财经6月4日讯今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行次级债券有关情况通报函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农商行”)在2008年存在违规发行次级债券的情况。

  网易财经6月4日讯今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行次级债券有关情况通报函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农商行”)在2008年存在违规发行次级债券的情况。

  通报显示,2008年,吴江农商行在未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于11月18日私募发行4亿元次级债券,发行过程中没有组织承销团,且未经批准在本行业务综合系统中擅自开展债券登记业务,并印制实物债券凭证,由投资人自行保管。

  通报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据网易财经了解,吴江农商行发行4亿元次级债卷已于2008年10月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显示,已经同意吴江农商银行以私募方式发行以固定利率方式计息、期限为10年的4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计入附属资本。同时,发行和管理次级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城商行系统内部人士对网易财经表示,农商行虽然经过银监会批复,但其发行次级债卷同样也需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批准,其次,值得注意的是,吴江农商行于2008年在未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的情况下发行4亿元次级债券,事隔5年中国人民银行才发现并通报,反映其效率低下。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在通报中称,吴江农商行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其风险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缺陷。提醒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银行间市场相关法规,规范开展业务。

  据了解,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由于定向增发等方式已不能满足银行对补充资本金的要求,次级债券作为一种较为方便且成本更低的手段,被国内银行频繁采用。但类似吴江农商行此类违规操作被批的现象很少见诸报端。(杜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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