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大宗商品频现“短斤少两”须警惕
日前,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连续查获3起来自秘鲁、智利和老挝的进口铜精矿重大短少案,分别短重181吨、296.8吨和100.44吨,涉案总金额高达114.3万美元。江苏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造成进口大宗资源性货物短重的主要原因是国外发货人恶意短装,甚至违规装船、违规向货物或者船舱注水,以此牟取暴利。
日前,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连续查获3起来自秘鲁、智利和老挝的进口铜精矿重大短少案,分别短重181吨、296.8吨和100.44吨,涉案总金额高达114.3万美元。南通局已经及时出具检验证书,帮助企业对外索赔。
一直以来,江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需求量很大,然而因加工工艺、自然条件及人为因素等影响,进口大宗商品极易出现严重的“短斤少两”现象,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仅2012年,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人员就发现进口货物“短斤少两”1562批次,对其中983批超范围短重的进口货物出具了重量索赔证书,为国内收货人挽回1.4亿元人民币的巨额损失。今年3月29日,泰州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巴西的转基因大豆进行检验时,发现该批大豆短重561.275吨,短重率达8.86‰,短重货值25.9万美元。3月底,装载进口印度尼西亚炼焦煤的“AMAZOM”轮靠泊于江阴港黄田港码头,江阴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在对该轮进行水尺计重后,发现该轮装载货物短重590吨,短重率达14.2‰,短重货值59万美元。
江苏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造成进口大宗资源性货物短重的主要原因是国外发货人恶意短装,甚至违规装船、违规向货物或者船舱注水,以此牟取暴利。泰州局查获来自巴西的转基因大豆短重时,据船方反映,装货港所签发的相关数据,是根据发货人提供的岸磅重量拼凑出来的。其次是自然条件的影响。有的是因国外装货港风浪过大,导致作为计算货轮装载量的水尺数据不准,从而出现检验数据的巨大误差。有的则是某些商品自身质量问题突出,如巴西铁矿砂含水量极高,经过长途运输水分挥发,从而使到货重量严重不足。
为切实加强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检验鉴定和监管,保障我国经济和企业生产安全,切实维护收货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江苏局提醒各地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一要切实加强对进口大宗商品的数重量鉴定工作,建立完善分港卸货检验检疫机构协作机制,保证相互对检验鉴定信息的及时沟通共享,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做好相应准备,随时进行两港数据比对,有效防范船方在数据上的造假;二要建立大宗进口商品运输船舶数据库,特别要密切关注“问题货轮”在我国各口岸的动态,并严密监管。同时,加强对船方和船东互保协会诚信评价,凡是有过不良行为的要列入“黑名单”,严厉打击与发货人串通恶意短装,甚至违规装船、违规向货物或者船舱注水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三要提醒国内收货人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必须注明以到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鉴定证书作为结算依据,并注意购买海运短重保险,一旦出现短重情况,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下,积极收集、掌握相关证据材料,理直气壮地向外方索赔,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国门时报》来源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