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煤期货上市时机成熟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透露,郑商所正全面推进动力煤期货上市各项事宜,并已基本完成动力煤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工作。期货交割基准价格方面,针对当前动力煤价格的运行特点,郑商所选择秦皇岛港船板交货价(港口平仓价)作为动力煤期货的交割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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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相关负责人透露,郑商所正全面推进动力煤期货上市各项事宜,并已基本完成动力煤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工作。来自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动力煤期货上市时机已经成熟,合约设计亦贴近现货,希望动力煤这一“期货巨型航母”能尽快启航。
业内期待动力煤期货上市
2012年以来,与国际经济低迷同步,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由于进口煤数量激增,煤炭市场呈现整体上供给大于需求的运行态势。2012年至今,煤价跌幅普遍在30%之上,企业利润较往年大幅缩水,亟需套期保值工具,这成为动力煤期货推出的现实基础。
“动力煤期货上市时机已经成熟,当前应加快推出动力煤期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研究室主任钱平凡表示。
钱平凡指出,动力煤行业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电煤重点合同取消,使市场价格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为推出动力煤期货奠定了市场基础。同时,动力煤产能不断扩大、铁路运输瓶颈制约逐步减小,市场态势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为推出动力煤期货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煤炭进口量的不断扩大,推出动力煤期货,有利于确立定价权,改善我国煤炭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地位。”
同时,动力煤期货的推出,得到了来自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以及期货公司的普遍支持。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经济运行部副主任梁敦仕表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积极支持推出动力煤期货,当前推出动力煤期货有益于煤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愿就动力煤期货合约和规则设计与郑商所合作研究,使其符合现货市场实际、遵循期货市场规律、体现国家政策导向。
神华销售集团市场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周永旺同样表示看好,据介绍,神华集团一直研究探索合理利用期货市场降低经营风险,对于即将推出的动力煤期货,神华集团给予高度关注,希望动力煤期货在经过认真调研和设计后尽快推出。
针对动力煤期货对期货公司的影响,银河期货总经理姚广表示,“动力煤期货上市为期货公司提供重要发展机遇。动力煤市场巨大,2012年我国煤炭产量36.6亿吨,动力煤市场总量近1.6万亿元,占GDP的5%。动力煤期货如果推出,将成为前所未有的大品种,这是摆在期货行业面前的一块巨大的市场。”
合约制度设计基本完成
郑商所2009年开始研究和论证动力煤期货,4年多来,先后前往15省40多个地市、百余家动力煤生产、消费、贸易、质检、集散港口、中远期电子市场等单位进行调研。郑商所在详细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设计、保障效果的前提下,针对动力煤自身特性,在借鉴其他品种开发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设计了符合动力煤现货市场需要的期货合约、实物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制度等。
期货合约标的物方面,郑商所根据动力煤市场情况及调研结果,结合国家有关标准,制订了动力煤期货交割验收指标范围:基准交割品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千卡/千克的动力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4700千卡/千克的可以交割,交割用动力煤干燥基全硫≦1%。
实物交割制度方面,在动力煤期货设计中,郑商所采用与现货市场完全一致的车(船)板交割制度,以满足产业企业的参与需求,同时引入厂库交割方式,指定厂库的条件是该煤炭生产、贸易既在北方港口有存货,也在坑口或某些物流节点有存货。
期货交割基准价格方面,针对当前动力煤价格的运行特点,郑商所选择秦皇岛港船板交货价(港口平仓价)作为动力煤期货的交割基准价。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全面论证,目前动力煤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动力煤期货规则制度实现了“六最、三全、三大”。“六最”,即最清晰的交易标的、最简单的指标设计、最充足的交割产品、最便捷的交割方式、最广泛的参与群体和最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三全”,即全国的煤、全部的物流方式和全部主要煤炭港口交割;“三大”,即最大可供交割量、最大交易单位、最大交割单位。
“郑商所设计动力煤的交割港口与交割流程十分贴近现货,与我们的贸易流向和贸易方式也很相近,甚至可能比我们当前的煤炭采购更为便利,这也增加了我们参与动力煤期货的兴趣,希望动力煤期货能够尽快上市。”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何旭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