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期货境外业务基本准备就绪
中国证监会期货二部副主任冯博表示,还将发布外资参股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 行业分析师应围绕客户需求,加强前瞻性研究,形成客户服务方案,特别是在基础上深入研究一些区域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形成政策建议。
中国证监会期货二部副主任冯博表示,还将发布外资参股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
■本报见习记者 王 宁
4月13日,中国证监会期货二部副主任冯博在出席“第七届中国期货分析师论坛”时表示,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监管部门会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创新改革力度,促进市场竞争。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推进期货境外业务,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下一步还将发布外资参股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近几年期货行业发展证明,低层次经营、粗放式发展途径不可持续,行业总体发展需要进行战略转型。积极全面的业务创新是期货行业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中国证监会支持行业创新的力度逐年加大。
冯博表示,现阶段,我国企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不仅具有较强的迫切性,而且具有长期性特征,我国目前期货衍生产品工具的使用率还较低。2009年国际互换和衍生品协会对世界500强使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调查显示,94%的企业使用了衍生产品,而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29家企业仅62%使用,未进入500强的中国企业使用比例更低。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同期期货市场法人开户数量两万余户,由此可以判断,实体经济需求为期货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今后5至10年间,将是我国期货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他表示,在对期货业创新业务发展时,监管层调整了净资本的监管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各项业务对净资本的要求。研究分析能力是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建议从三方面提高:一是进一步拓宽研究广度,提高研究系统性。随着我国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各经济领域出现了逐步融合的趋势,研究单个行业所需要关注的信息越来越多,客户风险管理的需求也趋于多元化,这些需要研究分析要给出单独的小圈子,在国内外金融经济的高度上做好深入全面的研究。
二是进一步加大研究深度,提高研究的针对性。近年来,许多产业客户都反映期货公司服务的层次和质量难以满足需要,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主要原因是对产业客户的需求和其专业经济领域研究不够,没有分析研究和积累,就不可能有专业化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前瞻性研究,逐步形成自主创新机制。期货公司是联系客户和市场的纽带,在了解和满足客户方面,期货公司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行业分析师应围绕客户需求,加强前瞻性研究,形成客户服务方案,特别是在基础上深入研究一些区域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形成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