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采取三大措施促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009-01-30 13:30451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 樊曦) 防控经营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是中央企业今年的一大工作重点。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表示,在对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中,国资委将采取三大措施力促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黄淑和表示,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一是对资产负债率高、投资冲动强的企业,国资委将按照不同行业和不同标准,增加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有效降低负债水平。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将适当降低负债水平纳入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企业,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实施分类处理。
二是对资金紧张、集团控制力较弱的企业,国资委将适当增加现金流考核指标,引导企业规避财务风险,增强集团管控能力。
三是对成本费用上升过快的企业,国资委将加大相关指标的考核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
黄淑和表示,中央企业应认真查找、深入剖析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下大力气挖掘潜力,加强考核引导,努力消除潜在经营风险,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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