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资产证券化产品已获证监会批准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此前业内多次提及的“阿里巴巴1号”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今后阿里巴巴有望和包括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对接进行资产证券化。但与此相比,阿里小额贷款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因此也无法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相应物权。
强调做好服务银行和客户“平台”的同时,阿里巴巴也在努力解决钱的问题。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此前业内多次提及的“阿里巴巴1号”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今后阿里巴巴有望和包括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对接进行资产证券化。
不过,至昨晚截稿,证监会网站的信息显示上述产品“还在补充材料”。
所谓资产证券化,即相关企业将负债资产打包成理财产品卖给投资者从市场回笼资金。根据上海证券报此前的报道,“阿里巴巴1号”由东方证券发行,业内普遍认为是以阿里小额贷款的债权作为核心资产。按照现行规定,小贷公司不具备吸储能力,放贷只能使用自有资金。
上海证券报此前的报道曾提及,从现有的操作模式看,企业资产证券化一般将发行企业的债权或可预期的收益权作为核心资产转让给相应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内部分为数期优先收益凭证及次级收益凭证,优先凭证由投资者持有,次级凭证由发行企业持有。上述凭证的收益均由核心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益支付。
但与此相比,阿里小额贷款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因此也无法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相应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