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扩大银行设基金公司试点
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北京银行(601169,股吧)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且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2005年2月,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标志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正式开闸。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资料图)
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北京银行(601169,股吧)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且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
银监会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首次进入试点范围。3月4日,银监会官网公布,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且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
昨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再次扩大试点,是在审慎评估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安排,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要加强风险隔离的制度建设。二是允许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自主选择合作伙伴。三是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
尚福林还表示,扩大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情况;将推进银行的发展转型,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1月份,市场有关于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扩大的消息传出。对于此次监管层的正式表态,业内人士分析,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有利于拓宽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有序转化的渠道,有利于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商业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8家,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近5000亿元。
2005年2月,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标志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正式开闸。根据《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在取得中国银监会对外投资的监管意见后,可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材料。工行、建行、交行成为首批的3家试点银行。此后2008年至2010年,新基金公司的审批曾一度暂停,仍有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和民生银行(600016,股吧)成为第二批试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