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險加速企業海外資金回籠
在國際金融危機陰霾不散的形勢下,出口企業面臨的出口收匯風險和資金回籠缺口加大。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除了幫助98家企業追回欠款7102萬美元外,還向97家企業支付賠款5190萬美元,同比增長109%。
在國際金融危機陰霾不散的形勢下,出口企業面臨的出口收匯風險和資金回籠缺口加大。企業要破解“有單不敢接,有單無力接”的難題,不妨求助於出口信用保險,加強風險防范。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信保共向1838家企業支付賠款11.8億美元,同比增長24.9%。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除了幫助98家企業追回欠款7102萬美元外,還向97家企業支付賠款5190萬美元,同比增長109%。
以下通過三個鮮活的案例,為出口企業做好保險保障工作提供借鑒
識別風險方可及早止損A公司是一家太陽能企業,與一家西班牙公司合作多年,年交易額在2000萬美元左右,在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投保。其最早一筆應收賬款在2012年8月到期,買方拖欠金額為385萬美元。2012年9月,應收賬款到期后,買方向被保險人發來函件,稱因買方正在進行增資工作,增資期間,需對所有應付款項予以暫時凍結,請求被保險人暫時不要向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通報可能損失。被保險人也認為與買方的合作一直良好,買方非惡意拖欠,向保險公司申請延期報損,並希望能繼續向買方出運貨物。
收到被保險人申請后,保險公司立即通過相關渠道了解買方的經營狀況、增資事實、實現增資的可能性等,並進行綜合評估后認為,買方信用狀況已經惡化,實現增資的可能性很小,無法同意被保險人延期報損的申請,同時提醒被保險人不要繼續向買方出運新的貨物。果然,2012年10月,因增資方案失敗,買方正式申請破產保護。被保險人除了獲得賠付外,還避免了更大損失的發生。
特殊情況下可緊急求援B公司是一家生產雪地靴的中小規模民營企業,與一家美國公司合作多年,年交易額在500萬美元左右,在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投保。2012年3月,被保險人突然向保險公司通報可能損失,稱買方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拖欠其應收賬款213萬美元。保險公司介入調查后,買方告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且拖欠的金額遠遠小於被保險人提供的數據,需時間核查。中國信保要求渠道律師加大對買方施加壓力,要求買方限時提供証明其主張的合法証據,在渠道壓力下,買方支付了部分貨款。
在渠道勘查、追討期間,被保險人因無力向供應商及時支付貨款,被供應商堵住廠門,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向中國信保求援,請求盡快賠付。根據保單條款約定,由於本案可能存在質量爭議,中國信保可能要求被保險人先行仲裁或訴訟,而且中國信保有4個月的勘查、定損時間。但考慮到被保險人的實際困難,該公司決定先行予以賠付,在1個月內即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149萬美元,解除了被保險人的燃眉之急,使被保險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得以正常進行。
非保險責任也可委托追償C公司是一家太陽能企業,與一家意大利公司合作多年,雙方合作一直較為愉快,年交易額在3000萬美元左右。2011年10月,被保險人突然向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報損,稱買方拖欠其應收賬款1052萬美元,其中,600萬美元應收賬款在該公司投保。報案初期,被保險人認為有400萬美元為非保險責任,且買方償還欠款的可能性較大,申請自行追討,后因自追無果,正式委托中國信保介入勘查、追討。
中國信保介入調查后,認為買方短期內還款的可能性很小,遂按保單約定先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420萬美元。隨后,中國信保正式啟動追償程序,由於被保險人對國外法律、追償方式、追償渠道等情況知之甚少,在追償過程中,中國信保在與被保險人溝通后,除了就保險責任項下的賠款進行追償外,還將被保險人其余損失一並納入中國信保的追償范圍。通過得力的追償工作,目前買方已同意將其相關資產如電站等交由中國信保和被保險人抵債,被保險人的利益有望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如何快速獲得信用保險賠付
中國信保有關專家特別提示投保企業注意,投保企業充分履行商務合同及保險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是獲得足額賠付的基本前提。個別投保企業在出險后急於獲得賠款,而忽視了保險合同義務的履行,導致未獲得(足額)賠付,這些情況主要有:投保企業未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超過信用限額出運﹔存在誤申報、漏申報、出險后申報行為﹔存在未及時報損或怠於減損行為﹔未能配合中國信保進行調查和追償﹔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從而影響案件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