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剑指表外和影子银行意味着什么
1月14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是首要任务。近期频频爆出的理财产品纠纷,以及内控疏忽的违规代销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操作风险和声誉损失。
◎本刊评论员王海滨│文
1月14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是首要任务。”尚福林将风险监管之剑特别指向三类风险——信用违约风险、表外业务关联风险和外部风险传染。
进入2013年,面对外部冲击和内部转型双重压力,背负127万亿资产总额的中国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成为外界关注焦点。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到理财、信托等快速扩张的表外业务风险,再到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中国式“影子银行”传导风险,2013年银监会的监管政策是过去几年的延续。
2013年同时也恰是银监会成立、“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确立的十年。十年间,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增加4倍多,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从23.6%下降到1%,资本充足率从负数上升到13%。尚福林主席在总结十年工作时提出了五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导向,必须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必须坚持国际标准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必须坚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2-2014年三年内有35%的平台贷款要集中到期,地方平台即将面临偿债高峰期。国家审计署的数据也显示,过去两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0.7万亿,中国银行业抵御了一个高达41.66%的偿债高峰期。从平台、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等信用违约风险,到理财、信托表外业务风险,再到过去一年反复强调的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风险传染,2013年银行业面临着1.2万亿的地方债务承压,占比
11.37%。
2012年以来,受贷款集中到期兑付、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下滑,项目未能及时投产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偿债压力上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下降。在信用风险领域,尽管总量控制的基调没有改变,但去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膨胀的表外融资有望得到遏制。这就意味着总量控制可能会更加严格,而且不仅仅局限于贷款。
此外,对于房地产、集团客户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监管机构也延续了此前一贯的监管措施。对于房地产贷款,再次强调加强名单制管理和压力测试,而对产能过剩行业风险,则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风险可控。
近期频频爆出的理财产品纠纷,以及内控疏忽的违规代销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操作风险和声誉损失。就此,监管层已专门下发通知,强调控制理财产品风险以及民间借贷风险,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
2013年,中国高达11万亿的理财产品、7万亿的信托规模,其兑付风险将都成为考验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一大难题。未来更加详细的监管政策将进一步出台,商业银行内控力度也将成关注焦点。
就中国式“影子银行”——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民间借贷、地下钱庄以及非法集资等对中国银行业可能形成的风险传导,银监会将之归为“外部风险传染”,并再次重申,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禁止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
同时,银监会还强调以稳步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为契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改进IT和绩效考评,科学设定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目前,银监会正在审慎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以优化存贷款品种、结构和质量,加强利差管理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