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风险总体可控 银监会构建防火墙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1月中旬,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年度工作会议上称,今年要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作为首要任务。“关于影子银行问题,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为‘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规模狂飙的影子银行今年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1月中旬,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年度工作会议上称,今年要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作为首要任务。与此同时,他还点出了今年需要特别防控的三类风险:严防信用违约风险;严控表外业务关联风险以及严管影子银行、民间融资等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染渗透。
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以信托、理财产品等为代表的所谓影子银行体系迅速膨胀。业内普遍估计影子银行规模在15万亿元以上,各界对于影子银行的风险可谓忧心忡忡。
“关于影子银行问题,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为‘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尚福林称,我国的信用中介体系绝大部分都已纳入监管体系,总体上风险是可控的,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对这类机构和业务增强监管有效性,防止风险积累扩散和转移。
为了防止影子银行、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染渗透,银监会祭出“三禁止”构筑防火墙,即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影子银行放大杠杆提供融资;禁止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
去年末不良率0.98%
本报获悉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98%,与上年基本持平;拨备覆盖率为29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历史数据显示,2012年年初、一季度末、二季度末和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0.94%、0.94%和0.95%。四季度末不良贷款率为0.98%,意味着,银行资产质量仍未触底,继续呈现下滑态势,2012年第四季度不良贷款率上升了0.03个百分点。
事实上,上市银行的业绩也证明了2012年第四季度资产质量的下滑:浦发银行(600000.SH)、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兴业银行(601166.SH)去年末的不良贷款率较2011年末分别上升0.14个、0.13个和0.05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的暴露与宏观经济表现存在一定的时滞。”一位江浙地区国有大行分行负责人曾对本报记者称,若经济企稳回升的话,银行资产质量可能在2013年二三季度出现好转的迹象。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GDP同比增长8.1%,二季度增长7.6%,三季度增长7.4%,而到了四季度增长恢复至7.9%,好于预期。多家研究机构预计2013年经济增速能超过8%,好于去年的7.6%。
资本指标方面,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2012年末,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
而此前数据显示,2011年末,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71%,同比上升0.55个百分点,390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
严控风险传染银行
对于今年银监会的工作,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已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作为首要任务。当前情况下,尚福林重点强调了三点风险。
其一,严防信用违约风险。目前我国银行业贷款余额约为67万亿元,其中平台、房地产、企业集群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约占半数以上,而且集中度高、影响面大。
“对于平台贷款,一方面要保住余额不增加这个前提;另一方面,加强贷款和非贷款融资的全口径风险监测,防止风险转移和隐匿。”上述知情人士称,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提法与过去相似,即加强名单制管理和压力测试,严格监管房地产信贷和其他形式的融资风险。
央行数据显示,2012年,房地产贷款有日趋活跃迹象。2012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12.11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比上季度末高0.6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35万亿元,同比多增897亿元。
与此同时,对因市场变化出现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但有市场、有效益的行业和企业,银监会则还提出,允许银行机构重组贷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理介入,防止资金链断裂。
一位上市银行风险部门人士称,贷款重组属于银行内部的风险缓释措施,并不需要银监会审核。“重组贷款要降级,一般来说,银行做这个还是比较慎重”,但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银行也会对一些贷款进行重组。
其二,表外业务关联风险。近年来,一些银行新兴业务、表外业务发展很快,出现了一些风险苗头,特别是理财、代付和各类跨业合作业务等。
普益财富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达2.8万余款,较2011年增长25.84%,发行规模达24.71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45.44%,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
“对于理财业务,监管层要求要严格监管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广泛宣传理财与存款的区别。”上述知情人士称,要在销售中将风险提示放在首位,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还要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分账经营、分类管理。
而对于银证、银基、银保、银信等合作类业务,则要严格审查合作者的资信实力、资金去向和风控措施,建立风险“防火墙”和风险代偿机制,防止风险转移到银行表内。
其三,外部风险的传染,重点严管影子银行、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染渗透,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影子银行放大杠杆提供融资,禁止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
在中国,“影子银行”被普遍认为主要集中于三种形式的融资。第一类是银行表外业务,如理财产品;第二类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第三类则是民间金融。
中金公司曾在研究报告中称,我国“影子银行”的迅速扩张,主要带来四个方面的问题:风险缺乏有效监管;造成无风险利率定价错误;政府部门参与到“影子银行”体系中,对私人部门资金造成挤压;信贷量、M2等货币数量指标意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