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九大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答问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SMM网讯: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宏任同志。
问:《意见》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以下简称国发27号文件)印发后,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国发27号文件、“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等政策文件的要求,要以汽车、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制订发布了《意见》。
《意见》中提出了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产业化共九大行业和领域。这九大行业和领域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但目前这些行业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对于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其他有关工作探索经验。
《意见》中提出九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并不意味着各地区、各级部门仅限于在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开展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也并不是说《意见》中提出的政策措施仅适用于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选择本地区优先支持的企业兼并重组重点行业,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
问:请问,《意见》中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为重点,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重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意见》中对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五点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