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4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8家要整9家不合格
核心 提示 2012年第四季度发布的《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成都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年审情况的通报》显示,全市146家被年审的
核心
提示
2012年第四季度发布的《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成都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年审情况的通报》显示,全市146家被年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中,119家合格,18家需要整改,9家不合格。据悉,这9家不合格的机构已经被要求收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正本,并不得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成都商报记者上周获悉,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成都市金融办)在2012年第四季度发布了《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成都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年审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9家机构收回经营许可证
《通报》显示,此次年审对象为截至2011年末,全市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146家机构(其中分支机构10家,不包括2012年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新设机构)。年审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三类。最终年审总体情况为:截至2011年末,合格类为119家(其中分支机构8家),整改类为18家,不合格类为9家(其中分支机构2家)。
针对三类不同年审结果的机构,成都市金融办在《通报》中做了不同处理。其中年审中列为“合格类”的119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省政府金融办将统一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加盖年审合格印章。
而对于年审中列为“整改类”的18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暂缓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由各区(市)县金融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在2012年年底前整改到位,由省政府金融办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整改不到位,将不予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副本,并收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正本。
针对9家年审中列为“不合格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成都市金融办在文件中表示,将不予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副本,不得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并要求收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正本。
18家机构需要整改
对于18家需要整改和9家收回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所存在的问题,《通报》中都进行了详细说明。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18家“整改类”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经营期限1年以上,2011年开展了业务,但2012年末融资性担保业务为0;二是资本金未全额托管;三是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小于1,或超过10倍。
而9家“不合格类”机构中,5家是因为“经营期限1年以上,未开展业务”,而被要求收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正本,并不得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成都市金融办在《通报》中表示,通过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可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涉嫌违规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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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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