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银行因财产纠纷被企业告上法庭 价值超4500万房产被法院查封保全
核心提示:查封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所有的位于金华市区信华大楼的房产,保全价值16714200元。2012年11月8日,法院裁定:原告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查封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所有的位于金华市区信华大楼的房产,保全价值16714200元。
核心提示:查封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所有的位于金华市区信华大楼的房产,保全价值16714200元。
每经记者徐超发自浙江
银行因为欠企业的钱常年不还,最后被企业告上了法庭,名下房产还被法院做了保全处理。12月27日,浙江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诉中国建设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租赁合同纠纷和借贷纠纷两案,将在金华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两案共涉及金额4600多万。目前,金华建行开发区支行名下的房产已经被法院做了保全处理。企业方委托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和建行的经济纠纷已经长达8年,实在逼得没有办法才选择法律途径。
此案最先在微博上被引爆。12月11日和12月12日,陆续有人发微博称,金华建行欠企业千万巨款长达8年不还,被企业告上法庭,银行大楼还被法院查封。随后,微博还贴出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编号为(2012)金婺民初字第2725号的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民事裁定书写道:原告浙江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建设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查封被告所拥有的位于金华市区的信华大楼,保全价值16714200元,并已提供担保。2012年11月8日,法院裁定:原告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查封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所有的位于金华市区信华大楼的房产,保全价值16714200元。
在同一天法院做出的另一份编号(2012)金婺商初字第1219号民事裁定书中,企业诉建行借贷纠纷一案,要求查封被告所拥有的位于金华市区的信华大楼,保全价值298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法院获悉,这两起案件本月27日开庭,裁定内容是对银行的营业房做财产保全。
原告方浙江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律师朱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实在是被银行逼得没有办法,才选择走法律途径,现在也已经被银行拖得到了半死不活的状态了。企业方表示,因为企业负责人在外地出差,在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前,不方便透露更多案件详情。
建行金华分行方面则始终无人接听电话。建行浙江分行公共关系部主任屠耕夫向记者表示,建行会通过浙江官方媒体统一发布通稿,其他没有更多可以说的。
所谓查封,是指财产保全的一种形式,即贴上封条之后不能做任何形式的动用。而财产保全,则范围更大一些,是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主要针对财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