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集团“票据池”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由于票据的特殊性,在建设“票据池”之前,我们需要进行清醒的思考,不能盲从,需要对建设“资金池”有一个明确而全面的认识。
近年来,很多企业集团在完成以银行存款为基础的集团“资金池”搭建之后,开始积极探索以票据为基础的集团“票据池”建设。但是,由于票据的特殊性,在建设“票据池”之前,我们需要进行清醒的思考,不能盲从,需要对建设“资金池”有一个明确而全面的认识。
一、明确“票据池”建设的一个目标
个人认为,开展“票据池”建设的目标并不是为了将企业集团的全部票据集中到总部层面,而是通过“票据池”的建立,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集团票据存量,最终降低集团整体的资金成本,这是“票据”建设根本目标。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而言,要想通过票据池,由集团总部统一实现集团整体票据的统筹运作,只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在这过程中,还是要首先发挥各级单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一方面,尽可能的消化存量票据;另一方面,尽可能的对外支付票据。
二、认清“票据池”建设的两个前提
1、纸质票据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里存在并占绝对主流。2009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运行,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电子票据所带来的变革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通过近三年的推广,电子商业票据还是难以被普遍接受。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12年1月运行情况简报》,2011年1月2012年1月,电子商业汇票每月平均出票在16,357笔,而同期,纸质商业汇票登记笔数达到2,704,383笔,电子商业汇票仅占全部商业汇票的0.6%。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实际工作中,由于电票系统在部分中小城商行还未完全普及,各家银行的推广积极性不高,而企业在办理时必须首先开通网银,操作上环节较多,致使电子票据的推广遭遇了一系列的障碍。正如网上银行的发展历程一样,从出现到被大部分人接受认可,也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据此判断,纸质票据将长期、大量存在,这是我们建设“票据池”首先要认清的第一个现实前提。
2、票据交易需要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2004年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学界和实务工作者对此多有争议,但是,在没有被修订之前,仍然是一条必须遵守的法律红线。对于票据的运作,我们无法像现金一样,将成员企业的票据全部集中到企业集团总部,由总部根据需要在各成员企业之间进行调度和划拨。这是我们开展“票据池”建设必须认识到的第二个前提。
三、解决“票据池”建设的三个方面问题
1、票据信息的统计。由于纸质票据的长期、大量存在,首先要解决好纸质票据信息的统计问题,这是开展“票据池”建设的关键。大型企业集团,由于管理级次长、单位多、分布散,在建设“票据池”时,首先要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集团票据在各级单位分布规模、分布银行以及到期时间等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为“票据池”的运作提供方向。
2、纸质票据的传递。由于纸质票据的实物性,对于分布在各个地区、各级成员企业的票据,日常工作中如何安全、及时、有效的传递,这是开展“票据池”建设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
3、存量票据的运作。对于存量票据,什么样级次的单位,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消化;什么样的单位,采取什么方式对外支付票据,这是“票据池”建设的第三个问题。
四、从四个方面入手开展“票据池”建设
目前,部分银行针对企业的需要,已经研发出各类“票据池”产品。集团通过与银行签署协议,借助银行的系统和分布于全国的各个网点,对各个成员企业的票据进行集中托管、统一登记,实现纸质票据信息化、电子化,甚至还可以实现集中质押,分散开票。但是,对于特大型企业集团而言,在实际工作中操作起来难度较大。这主要是因为,票据集中质押后,由集团总部将开票额度分配给不同的单位,实现分散开票,实质是一种信贷业务。分配给哪些单位,分配多大的额度,如何分配都是一系列问题,为此,只能依托财务公司开展。综合上述分析,对企业集团的“票据池”建设模式提出以下思考:
1、以财务公司为主,搭建票据信息系统。虽然银行已经有成熟的“票据池”产品,能够实现票据信息的集中托管、统一登记,但真正依托一两家银行开展,还是存在一定局限。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成员企业的规模、层次以及信用评级不一样,票据业务难以全面集中到一至两家银行,必须保证一定量的合作银行;另一方面,各家银行的管控能力不一样。同一政策在不同区域的执行效果和力度不一样,不能完全依赖于银行。为此,应当通过财务公司搭建票据信息系统,各级成员企业将全部票据信息和票据流转信息统一录入系统,这样,既有利于成员企业加强票据管理,又可以在集团层面实现票据信息的电子化。
2、加强票据业务管理,建立票据考核指标。在实现票据信息电子化的同时,要注意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第一、对成员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将全部票据信息录入系统,要不定期与报表进行核对或者利用审计的机会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第二、根据票据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成员企业闲置票据纳入财务公司统一运作。对这部分票据,要求成员企业将票据背书给财务公司后,通过EMS形式邮寄至财务公司,由专人统一保管。由于已经背书,可以防范票据遗失后被他人利用的可能。同时,EMS邮寄信息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安全性较高。
3、优化经营业务流程,重点加快票据流转。在开展“票据池”的同时,还需要重点做好业务流程的优化。一方面,要求成员企业尽可能的加强合同管理,对涉及收款的合同,减少票据比重;对付款合同,在合同拟定时就约定好票据支付比例;另一方面,要求成员企业尽可能的将合同签权集中到总部,避免分散收款带来的票据分散。此外,对收到票据多的单位,下达票据支付比例指标。最大限度的将票据转付,减少票据沉淀。
4、以财务公司为平台,全面开展“票据池”运作。对各成员企业全无法转付的票据,全部集中到财务公司,由财务公司进行运作,具体内容包括:第一、贴现。成员企业的闲置票据,寄至财务公司后立即全部贴现,转换为货币资金存入各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账户,纳入“资金池”。在这过程中,为激励成员企业,免收贴现费用,但要求必须存满至少6个月。这样,一方面,成员企业的应收票据转换为了货币资金,改善了财务结构;另一方面,为财务公司增加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虽然财务公司可能会发生部分损失,但可以将这部分资金进行运作,弥补损失。第二、择机转贴。根据市场动态,将成员企业的票据向商业银行进行转贴现,即可降低部分贴现成本。目前,假如对成员企业的票据贴现收取6%(年化),转贴现4%(年化),那样,意味着财务公司仅承担了2%(年化)的成本。而这部分资金,财务公司通过投资、信贷等各种形式进行运作,只要收益达到2%,即不发生任何损失。第三、再贴。对成员企业的票据,还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再贴现业务虽然额度有限,但利率极低,可以大大降低部分贴现成本。第四、开票。对成员企业需要开立票据的单位,可以选择在财务公司开立纸票或者电票。如果对集团外开具纸票,财务公司还可以选择与银行合作,由银行保证兑付,提高财务公司票据的信誉度;如果对集团内开票,可以开立电子票据,实现集团产业链上下游的资金系统内循环。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财务公司相继成立,财务公司还可以增进行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财务公司之间,电子票据或者纸质票据的互认,便于集团对外开展业务。对于部分开票业务需要量较大的地区或者单位,财务公司还可以与当地银行开展合作,由财务公司在当地银行开户,存入一定金额保证金后,通过信贷审查后,给予成员企业开立票据的额度。
总体来看,企业集团开展“票据池”建设,需要明确目标,掌握好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还需要因地制宜、以创新的思维来开展“票据池”建设。(作者单位:国投财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