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出口信用保险“免单”政策惠及300余小微企业
据悉,与此前的《义乌市场经营户及小微外贸公司信用保险联动保障扶持方案》相比,“小微生产型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大。据悉,市商务局将于11月22日在银都酒店举行“小微生产型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宣讲会,相关企业可以就政策具体内容到现场咨询。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继今年7月《义乌市场经营户及小微外贸公司信用保险联动保障扶持方案》出台以后,市商务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义乌营销服务部于日前再次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项给力政策——“小微生产型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专门为我市的小微生产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根据政策内容,300余家符合条件的小微生产企业将享受一年的出口信用保险“免单”政策,所有投保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工商注册地在义乌市且2011年度自营出口额在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型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联保政策。”市商务局外贸科负责人介绍,相关小微生产企业出口后如遇到买家拖欠、买家破产、买家拒收货物或其他政治风险,导致收汇损失,可以向中国信保义乌营销服务部报损索赔。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通行的促进本国出口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可以有效地帮助出口企业降低出口风险,同时利用灵活的结算方式开拓国际市场。”中国信保义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说,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加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列为重点政策之一。为扶持小微生产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小微生产企业减少收汇风险、摆脱“有单不敢接”的困境,我市出台“小微生产型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这将有效助推我市小微企业大胆接单,扩大出口规模。
据悉,与此前的《义乌市场经营户及小微外贸公司信用保险联动保障扶持方案》相比,“小微生产型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大。
“这项政策将整整持续一年时间。”市商务局外贸科负责人说,2011年度出口海关数据小于100万美元(含)的企业,由市商务局统一投保,投保期限为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而2011年度出口海关数据在100万美元至300万美元(含)之间的企业,则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单独与中国信保签订保单,保单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政策内容,参保企业的每个买家都能享受5万美元的自行掌握限额,赔付比例是60%。“简单来说,就是针对单个买家,企业遇到适保范围内的风险时,可以获得损失金额60%的赔付,单个买家最高赔款金额是3万美元。”此外,由市商务局统一投保的保单,保单最高赔偿限额为200万美元。
不过,中国信保义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同时强调,针对《出口信用保险国家(地区)分类表和贸易险业务承保条件》中“贸易险业务承保条件”为“暂停承保”(OFFC)、“个案处理”(CBC)条件的国家,不列入政策的保障范畴。据悉,市商务局将于11月22日在银都酒店举行“小微生产型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宣讲会,相关企业可以就政策具体内容到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