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保证金下调增加券商创新动力
日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制定并正式发布《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并且给予券商给多的发展机遇。
日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制定并正式发布《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新《办法》实施后,结算参与机构的结算保证金缴纳金额将大幅下降。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验证,按《办法》收取的结算保证金规模比目前市场实际收取的结算保证金规模将降低约80%-85%,并将于2013年1月3日起实施。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并且给予券商给多的发展机遇。
本月1日,中国结算总经理周明表示将推出大力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十项举措,包括研究网上开户方式、进一步研究取消纸质证券账户卡、发放智能证券账户卡等。同时,还包括进一步推动完善证券担保制度立法等。而优化证券账户管理、保证金管理和登记结算服务,促进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发展,增强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在这十项举措当中。
一位券商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结算参与机构的结算保证金缴纳金额的下降,将大大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和券商的盈利能力,并且也能够使券商在创新业务方面的发展取得进一步的提升。产品的创新目前已经成为券商在资产管理方面的主流发展方向,不仅能够更加吸引投资者的注意力还可以给券商自身带来一定的利益。《办法》的出台可视为对券商创新发展的助推器之一。
此外,上述分析师还指出,《办法》的出台,也是对此前沪深两市分别在管理和收取保证金方面采取不同标准进行的一次整合和统一管理体系,使中国结算的风险管理和市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监管层相应的管理办法也会使券商在创新发展方面获得更多的机会。另外,券商自身也要把握住机遇,使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