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贸易融资经营要稳中求变
今年以来,欧洲和美国经济形势未见好转;而国内经济增势亦有减弱迹象:进出口量增长放缓、实体经济利润率下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在这类业务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货物进口,客户授信资金用途因而不具备透明性和可控性的情况下,银行授信风险不言而喻。
文/蔡思隽 编辑/《中国外汇》记者王莉
今年以来,欧洲和美国经济形势未见好转;而国内经济增势亦有减弱迹象:进出口量增长放缓、实体经济利润率下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种种情况显示,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内外部环境已经出现变化。笔者认为,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相比,目前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经营所面临的考验更大。
内外环境新变化
首先是国内宏观经济出现变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国内经济虽然短期内受到影响,但由于2009年国家推出了四万亿元投资和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国内经济迅速反弹,拉动了相关产业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经营发展,因而银行可以通过国内贸易业务的增加,部分抵销或延缓进出口波动的影响。而目前的状况则是内外贸易均需求不振,尤其是国内经济增长的下滑,使银行无法通过国内贸易业务的腾挪,消减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受到的影响。更严重的是,部分客户因国内贸易出现问题,已直接影响到其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
其次是银行贸易融资转型战略下市场竞争激烈。如果说2008年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还属于蓝海领域,仅仅是小部分银行的拳头产品,大部分银行只是亦步亦趋的话,那么近两年来,贸易融资业务则已经成为各家银行业务转型的重点,并逐步成为大多数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这可以从各家银行年报信息、贸易融资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结构变化中得到佐证。各家银行之间对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的争夺越来越激烈。为获取竞争优势,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放宽授信审查条件、扩大授信额度、放松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等情况比比皆是。因此,在当前充分竞争、市场规模变大、放松风险管控的情况下,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出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第三是在提高贸易便利性的宽松监管条件下,贸易融资客户良莠不齐。近年监管条件宽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客户对外经营贸易资格准入条件上,降低了外贸公司、货代公司注册资本、业务规模、业务范围的门槛,令中小规模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直接参与对外经营贸易,并成为部分银行的目标客户。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银行审核客户的难度。二是为提高贸易便利性,进一步简化了进口付汇、出口收汇的海关数据核注、核销手续,这使银行在审核客户进出口贸易背景真实性方面缺乏有效手段,从而为客户以虚拟交易套取授信资金提供了机会。
综上,从外部环境来看,中国经济当前缺乏新的投资增长点:房地产行业调控后,相关行业也陷入不景气(如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导致房地产业以外的实体经济的利润率也随之下降,甚至与资金成本倒挂,致使投资空间缺失;从授信客户的角度来看,其面临的问题不是没有信贷资金或资金成本过高,而是因原有业务利润率下滑而急需转型,偏离主业的对外投资和流动资金固化的情况较为普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所面临的问题不是流动性不足,而是优质借贷客户的减少,客户授信资金挪用或者不按约定用途使用的比例增加。而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是基于客户主业实体经营需要所具有的自偿性特点,因而其最核心的风险就在于授信对象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如果企业以贸易融资为工具,通过虚构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挪用到其他领域,造成短贷长用或者违规使用,那么一旦资金链断裂,就极可能诱发银行系统性信用风险。
几个关键环节
目前,利用国际贸易融资套取资金通常采用的模式是,先由进口信用证境内申请人通过低保证金,以信用证项下对应货物质押(通常没有其他担保条件)在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而信用证的受益人实质为申请人的海外关联公司(通常位于亚洲主要贸易城市或中东地区国家)。境外受益人(即境内申请人的海外关联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通过各种途径提供虚假的开证所需要的各种单据,在国内银行信用证承兑后,在境外金融机构进行出口融资,再将融资获得的款项通过地下钱庄或转口贸易方式汇入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套取资金后将大部分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股权投资等。此外,还有境内公司通过在银行滚动开出远期信用证,来支持其中长期的项目资金需求。在这类业务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货物进口,客户授信资金用途因而不具备透明性和可控性的情况下,银行授信风险不言而喻。同样,在出口融资业务中也存在通过虚构产品价格,增大授信资金需求从而套取贷款的问题。这就给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授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此银行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是贷款调查环节。银行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必须深入调查和切实掌握客户的关联关系及海外关联公司的情况,分析客户贸易周期、经营特点、资金需求、盈利模式的合理性,核实客户交易真实性;银行贸易融资部门要发挥专业化管理职能,对于货物运送周期、客户信用证付款期限合理性、贸易习惯、信用证项下双方交易主体等要严格审核并出具专业意见。
二是贷款审查环节。银行信贷审查人员不能仅仅依赖贸易融资部门的意见,要独立发表审查意见;对于客户关联统一授信、国际贸易融资的授信额度审查、审批应严格把关。尤其是对仅以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的业务,应重点审核客户承债能力和其他授信担保条件,避免出现客户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业务授信额度增加过快,甚至授信额度明显超出其实际经营实力的情况。同时,在信贷审查过程中,对于申请人关联企业的不良征信、重大涉诉执行、外汇结算量与海关数据不匹配等潜在风险信息,要加以整合并充分评估风险。
三是授信出账环节。必须形成横向信息沟通机制,单证审核环节所掌握的客户的贸易方式、货物启运、开证受益人情况、来单情况、单据重要不符点等风险信息,应切实有效传递到出账审核岗。出账前,审核岗应该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点进行重点审核。
四是单证项下物流管理环节。加强对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业务整个物流过程的管理。首先,银行贸易融资部门和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必须严格审核运输公司及货代公司资信,设立监管台账并切实履行全程跟踪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业务项下提单的货运到货情况的管理职责。其次,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动产监管公司的监控及巡库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决不能出现非独立第三方仓库监管、监管公司不能全程控制货物进出库、质押物与其他产品混合堆放、货物权属不清等影响银行对质押货物控制的情况。第三,在信用证项下提单换成仓单环节,银行人员必须有效监控提货入仓过程,盘点货物与提单是否相符并取得货物的权属证明,避免货权质押悬空的风险。
健康发展思路
外部监管方面。建议在促进贸易便利性的背景下,进一步倡导诚信兴商的文化理念,逐步完善市场信用环境;整合海关进出口数据和外汇收付汇数据,及时通报进出口贸易企业不良及违法信息,为银行核实客户贸易背景真实性提供手段。
银行发展模式方面。在经济下行周期,银行必须反思过去对客户及其关联企业通过过度授信拉动业务超常规发展的经营模式,合理把握风险尺度,减少可能的损失对银行的冲击;要切实贯彻、落实目标客户群发展优化和现有结构调整工作,对实质关联客户的实际经营和贸易状况变化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反映,对客户整体授信额度、授信资金用途要增加控制手段,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约束机制方面。要清晰界定岗位职责,建立审慎的风险文化,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在岗位履职考核和不良贷款问责方面加大力度,杜绝重要环节岗位人员不履职的情况,以切实降低对关联授信及关联交易、客户承债能力及授信担保条件、贸易背景真实性、贷款资金实际用途方面的风险容忍度;要修改现有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和风险状况,科学确定业绩指标增长率和内控管理考核占比的权重。
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方面。应该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力量,务使国际贸易融资部门管理人员具备整合国际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单证审核、客户尽职调查等综合型技能;信贷审查、出账审核、单证项下物流管理等重要岗位应配备国际贸易融资专业人员;对于国际贸易融资全流程各环节的岗位设置、职责落实要定期评估,加强检查监督;加强对从业人员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特点、贸易习惯、全过程物流控制的日常培训,增强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