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定18条措施积极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
日前,吉林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促进吉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制定了18条应对措施,以期借扩大内需机遇更好地促进吉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此次出台的18条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民营经济腾飞、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重点领域消费、保持出口稳定增长、加大财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有效防止工业生产下滑等。
按照此次出台的意见,吉林省将重点实施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电力、生态环保、城市公共设施和民生等八大工程,计划投资4000亿元左右,推动吉林省基础设施建设跃上新台阶。同时,意见还提出要重点围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服务业跨越发展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在促进民营经济腾飞方面,吉林省提出将对新申请从事服务业的非公司制企业,放宽出资额限制,免收注册登记费;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新创办服务业企业,两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还提出,要提升消费拉动作用,并将制定出台一系列引导、鼓励农民从事教育、文化、卫生保健、旅游、信息的消费政策,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大力培养和引导农村消费。制定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房地产业发展等保障措施,减免住房交易税费,降低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尽快出台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为保证经济发展所需资金来源,意见还提出要扩大信贷规模和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零增长,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增加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廉租住房、公共安全等民生支出。落实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适当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力争年底有10户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挂牌营业,明年争取每个地级市至少设立一家,一半以上县(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30家以上。发展壮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设立产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