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加几把锁才安全

2012-09-02 15:26435

银行卡从未离手,密码也未曾向第二个人透露,可卡内现金却在异地被轻而易举取走。据了解,央行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已开始发行功能强大,安全性、加密程度更高的,符合PBOC2.0标准的金融IC卡,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新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

  银行卡从未离手,密码也未曾向第二个人透露,可卡内现金却在异地被轻而易举取走。近期,安徽、江苏等地发生的银行卡“盗刷”案件一件接着一件,银行卡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自然成了持卡人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无独有偶,媒体曝光有不良商家网上公开叫卖“银行卡复制器”的消息更是刺激了持卡人的神经。那么,我们的银行卡安全吗?怎样才能避免被花样繁多的“盗刷”行为盯上自己的银行卡呢?

  市民:银行卡遭“盗刷” 银行难辞其咎

  银行卡和市民生活紧紧相连,无论是缴费支付,还是购物就餐,一张小小的卡片就可轻松解决。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所有的被采访对象都认为,银行卡遭遇盗刷的事件银行难辞其咎。“自己的银行卡从未离身,都小心地妥善保管着,身份证也从未发生过丢失的情况,卡上存款却在异地被盗刷。如果是自己在消费刷卡时被不良商家算计了,还是自己在自助取款机取款时被别有用心的人用银行卡复制器盗窃了密码和磁条信息,银行显然存在安全管理漏洞,银行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市民焦先生建议银行网点的大堂经理和保安人员加强对客户安全使用ATM的宣传引导,提醒市民随时注意保护自己银行卡密码,特别是网上银行等无卡交易的安全用卡知识。

  银行:持卡人未妥善保管好密码有过失

  在各地发生的银行卡盗刷的案件中,法庭审理阶段,银行方面都辩称,银行系统对于用户银行卡信息及密码设置有严格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持卡人在开卡后会无限次使用,每一次使用中均需读取银行卡的信息并输入密码,都存在泄漏的可能,而银行在所有ATM机上都安装了摄像头和防盗罩,并贴上了《温馨提示》,提醒客户注意操作风险,安全使用银行卡,充分履行了安全保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的存款不见了,只能归责于持卡人对密码的保管和使用不当。

  风险:银行卡犯罪种类繁多 防不胜防

  据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银行卡信息泄露存在多种可能的方式:一是银行卡信息被不法分子恶意窃取,如通过磁条信息盗录设备侧录银行卡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窃取持卡人敏感信息、通过安装针孔摄像机偷录持卡人密码;二是持卡人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有意或无意地将卡号、密码等银行卡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者由于自身操作不当,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使用木马病毒盗取持卡人卡号和密码;四是相关业务经营机构对持卡人信息管理不善,被非法窃取和使用;五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诱骗持卡人,将卡内款项转入特定账户,诈骗持卡人存款。

  律师提醒:遭遇“盗刷”后应选择恰当的举证方式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郑建伟律师认为,很多时候银行不愿承担责任是有原因主要是由于权利人在举证过程中存在举证方式不当所造成的结果。在实践中,持卡人发现自己卡上的款项被他人取走后,一般的做法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机关获取伪卡存在并使用的证据,然后依据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对发卡银行的民事诉讼。但是从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常常因公安机关存在“不破不立”的办案方式,导致所调取的证据存在不符合法定取证程序的问题,而丧失证明力。这样的举证方式,给银行提供了要求对案件先进行刑事侦查的机会,使案件处于不确定状态;同时在最大限度内减轻了银行的举证责任。

  由于银行方面保留视听资料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因此原告面临着证据灭失的危险。当视听资料证据灭失的责任不在银行方面时,原告存在举证不能的诉讼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面临的结果有两个:法院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或者原告自行撤诉,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均不是原告期望的结果。

  因此,当持卡人发现自己卡上的款项被犯罪行为侵犯后,若有确定证据证明发卡银行、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有过失的,应当首先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证据保全,将举证责任交给发卡银行机构和收单特约商户。银行要想免除自己的责任只有证明原告是合法取款。但是往往证据显示不是合法取款,且该证据在银行方面,无论银行方面是否提供该证据,均面临败诉的风险。

  业内:磁条卡升级成芯片卡刻不容缓

  我市银行业资深人士李万柱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了出现伪卡盗刷案件的原因,一方面与磁条卡技术简单、安全性不高、易被复制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持卡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有关。

  就法律制度而言,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护体系,个人信息安全内容散见于宪法、刑法和一些民事立法中,《银行卡条例》尚未出台,在资金遭盗刷后有关举证、损失承担、责任划分等问题上无明确规定;就持卡人信息保护问题,部分持卡人缺乏银行卡相关知识,信息保护意识不强,需要进行长期不懈地宣传和引导。

  李万柱表示,目前使用的磁条卡属于磁介质保存卡BIN资料容易被复制,要想消除银行卡盗刷现象,最有效的就是让银行卡由现在的磁条卡向芯片卡升级。为了让银行卡更安全,在监管部门的主导下,一场银行卡换“芯”运动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着。

  据了解,央行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已开始发行功能强大,安全性、加密程度更高的,符合PBOC2.0标准的金融IC卡,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新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拟定的时间表,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今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联在全国范围加大了金融IC卡的推广力度。中国银联的目标是到年底可以将银联标准芯片卡发卡量扩展到1.44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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