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月厦门跨境人民币结算525.7亿元
温晔 |2012-08-24 16:045390
记者23日从福建省外经贸厅获悉,至7月底厦门市累计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525.7亿元,其中出口结算业务143.4亿元,进口结算业务315.7亿元,资本项下结算业务66.6亿元,分别占27.3%、60.1%和12.6%。
记者23日从福建省外经贸厅获悉,至7月底厦门市累计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525.7亿元,其中出口结算业务143.4亿元,进口结算业务315.7亿元,资本项下结算业务66.6亿元,分别占27.3%、60.1%和12.6%。
据统计,今年1~7月,厦门市共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实现240.4亿元,同比增长1.6倍。7月份实现49.5亿元,增长5.1倍。
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下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包括福建省在内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列入试点地区。随后,在闽各家银行纷纷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去年8月17日,在香港举行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与两地经贸金融合作发展论坛”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被扩大到了全国31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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