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获批收购1号店
(记者/欧志葵 实习生/朱文君)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对国内最大电商之一1号店的收购审查,终获商务部通过。此次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上海益实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
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对国内最大电商之一1号店的收购审查,终获商务部通过。记者昨天从商务部官网发布的一则公告中获悉,虽然沃尔玛收购一号店33.6%股权获批,但商务部提出三个限制性条件,要求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沃尔玛不得从事被收购方目前正在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
审查费时近8个月
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近年来在中国零售市场发展迅猛,截至去年底,其在国内拥有271家门店。据商务部资料显示,沃尔玛公司是全球和中国连锁超级市场的主要竞争者,其在采购、仓储、产品线、门店网络、服务和物流以及品牌等方面存在竞争优势,对中国网购市场也跃跃欲试。
据商务部介绍,去年11月24日,沃尔玛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GEC 2 PTE . LTD与纽海控股等签订协议,根据协议,沃尔玛公司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GEC 2对纽海控股的持股比例从17.7%增加至51.3%。纽海控股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岗岭香港和纽海上海持有益实多的网上购物平台“1号店”(以下简称“益实多1号店”)的网上直销业务。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将成为纽海控股的控股股东,并通过纽海控股取得对益实多1号店网上直销业务的控制权。
不过,该项交易可能涉嫌垄断,为此,商务部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多番审查。2012年6月13日,经申报方同意,商务部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
仅限网络销售不得介入电信业务
商务部指出,该部门对该项经营者集中进行了综合评估,深入分析该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其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据了解,益实多1号店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网上超市,拥有上千个供应商,数百个品牌合作商。而沃尔玛公司在中国实体零售市场具备成熟的仓储配送系统、广泛的供货渠道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有能力将其在实体市场的竞争优势传导至益实多1号店的网上零售业务。集中产生的综合效应将实质性增强并购后实体在网上零售行业的竞争实力。
同时,益实多1号店业务范围还包括网上直销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商务部对此次收购可能涉及的中国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也进行了延伸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并购后实体如通过益实多1号店进入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将有能力依托现有实体零售市场与网上零售业务的综合竞争优势迅速扩展业务,在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取得优势地位,实质性增强其对网络平台用户的议价权,从而在中国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可能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
记者昨天从商务部公告中看到,沃尔玛收购1号店成为控股股东,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一是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二是在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沃尔玛在此次收购后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三是此次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上海益实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
专家分析
战略性资源
应严格限制外资进入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若沃尔玛再通过1号店进军增值电信业务,也有可能迅速取得该领域的竞争优势,并以此方式规避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制度,所以对并购附加了限制条件,“特别是要求沃尔玛不能通过VIE”。据介绍,VIE结构通常是指境外有特殊目的企业通过其在国内的全资子公司以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一家内资公司。此种方法,通常是企业为规避政府的外商投资产业限制政策而发明的,
针对商务部的有条件放行,部分专家表示赞同。“过去多年,我国在零售市场对外资过度开放,外资零售凭着资金、技术等雄厚实力,在中国零售市场建立起霸主之势,而弱小的本土零售企业却没有得到发展。”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认为,因此我们现在吸取过去的教训,在我们的本土电商没有发展之前,对本土幼小的零售企业进行一定的保护,有限制地鼓励外资发展电子商务。“同时,对于部分具有战略性的领域如电信业务、网络服务业务等进行严格限制,也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