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促“新36条”实施细则落地
会议提出,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这不容否认,“新36条”拟议、起草于国际金融危机期间,2010年5月正式发布,自那时起,这一原则性的若干意见因无可操作细则而成空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区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对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
会议提出,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此外,会议称,要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会议还表示,要加强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国务院近期组织专项督查。
会议指出,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印发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着眼于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
“这些细则涉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关的各行各业,在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会议这样认为。
不过,这不容否认,“新36条”拟议、起草于国际金融危机期间,2010年5月正式发布,自那时起,这一原则性的若干意见因无可操作细则而成空架。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在记者招待会上承诺,上半年定会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实施细则。五六月间,各中央部门密集出台各类意见或规定,形成40余项“新36条”实施细则。
有学者及企业界人士提出,某些实施细则不够详细,改革力度不够大,操作性不够强。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期曾坦陈,政策措施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贯彻落实细则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一些尚未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一些行业领域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较高要求,而现阶段民企自身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很好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