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腾笼换鸟”长效机制 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新空间
“腾笼换鸟”,改变的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培育“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产业来引领浙江经济。
在快速奔跑了30年后,浙江经济曾经感受到发展中的“制约之痛”,体会到耕地锐减、环境污染、生产成本攀升等“成长的烦恼”。
2004年底,浙江的决策者审时度势,提出了“腾笼换鸟”的思路。
“腾笼换鸟”,改变的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培育“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产业来引领浙江经济。
时隔八年,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这一《意见》,浙江要着力形成“腾笼换鸟”长效工作机制,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新的发展空间。
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土地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
《意见》明确,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征收土地闲置费、协商或依法收回、实施土地置换等措施,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制度,严禁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土地闲置。
与此同时,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要纳入各级政府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并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对闲置土地处置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鼓励“二次开发”低效利用建设用地
作为“腾笼换鸟”的一项重要激励机制,《意见》提出,鼓励浙江的企业单位开展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
对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满足国家标准、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容积率适当突破原有的标准,通过适当减少绿地、压缩辅助设施用地、厂房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各地“集中收储”工业用地,支持企业“协议退出”、“协商置换”等途径退出用地。
对自退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可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金融机构对落后产能项目关“闸门”
淘汰落后产能是“腾笼换鸟”倒逼机制中的重要一条。
根据《意见》,全省各级政府要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步提高淘汰标准。
以冶炼、造纸、印染、水泥、制革、化工、化纤、电镀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严格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并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淘汰和转移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
值得关注的是,对属于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以及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根据《意见》,各地要坚持减排约束性指标控制,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防污染产业转移。
为此,各地将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
此外,包括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等一系列举措,将发挥其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鼓励企业提升资源配置能力
只有跳出浙江,才能更好地发展浙江。
《意见》明确,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参股、控股等方式,借力海外资源和市场做大做强。
对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大项目,将予以外汇登记和汇兑管理便利。
“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是为了提升资源配置能力,从而以资本融通、渠道创新带动要素整合和市场拓展。”有关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