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利存款一月损失31万 汇丰银行被诉侵吞存款
方先生诉称,他是汇丰银行燕莎支行的VIP客户,该行员工张某一直为他提供“一对一”贵宾服务,他对张某非常信任。今年7月18日,张某电话通知他办理“双利存款”。张某表示,用179510美元、111440.18加元存一个月,可分别得到181545.76美元和112802.01加元。张某让方先生放心她的安排,只需每月来签一次字就行。方先生认为这是存款业务不会有问题,表示同意,便在相关格式条款上签字。但一个月后,方先生突然发现账户变成 303040.27澳元。经过询问,银行表示,其支付是挂钩货币(澳元)。如以人民币计算,则损失了31万余元。
方先生认为,“双利存款”让人认为是存款交易,其存入的是美元和加元,存款到期后,银行应向其返还美元和加元,依照存款确认单上也是如此,但银行支付的却是澳元。银行没有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是导致纠纷发生的诱因。
庭上,银行的代理人则表示,“双利存款”并非普通存款,而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对于“双利存款”的风险、特征,客户经理已向方先生进行了介绍,并非诱导。由于汇率发生变化,合同到期时,银行把存款货币转换为挂钩货币澳元支付给方先生,是履行了合同约定。“其实这就是存款附加外汇期权交易的组合,如果市场走势出现波动的话,就可能带来损失。”代理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