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提高未平仓限额 跨境人民币贷款升温
由于内地与香港人民币贷款利差较大,内地企业赴港寻求跨境人民币贷款的需求一直十分强烈。
5月22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再度放宽银行的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认可机构在咨询香港金管局后,可以自行设定内部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目前的规定是不得超过人民币资产或者负债的20%。
“香港的目的在于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内地发放贷款的规模量因此将翻番增长。”一家大型港资银行中层管理人士表示。根据香港金管局22日发布的指引,即日起,认可机构可在咨询金管局后,以自行设定的内部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取代现行的20%上限。同时,把现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低豁免权调高至1亿元。
这是香港金管局第三次调整未平仓净额的规定,也是本年度的第二次调整。人民币未平仓净额是指资产负债表内人民币资产与负债的差额。2010年,香港金管局出台指引,规定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不得超过资产或负债(以较高者为准)的10%;2011年7月,在维持上述规定的同时,香港金管局定出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豁免权;2012年1月,香港金管局将此上限从10%提升到20%。
多名银行业界人士受访认为,此举意义重大,将有力促进跨境人民币贷款等各项业务的活跃,增强海外人民币流动性。
香港人民币出口一端在放开,内地入口一端,广东、深圳或率先赴港吸纳人民币贷款。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今年1月底下发了一份“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指引,允许在粤港资企业和广东省内驻港企业通过香港母公司、分公司向香港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用于广东省内项目。
根据这份指引,申请办理此项“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企业无需提供跨境贸易结算文件,这被业内看作是广东在尝试率先打开资本项目开放部分空间。
由于内地与香港人民币贷款利差较大,内地企业赴港寻求跨境人民币贷款的需求一直十分强烈。
渣打银行的在一份报告中称,相对于在岸市场6%至7%的融资成本,离岸市场上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在一年3%至5%左右(取决于借款人信用状况),而6个月前的融资成本更低,大约为2.5%至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