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进口聚酰胺-6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8-11-15 21:38714
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89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英文简称“Polyamide-6,6”)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聚酰胺-6,6切片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08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通常情况下本反倾销调查应在一年内结束,即于2009年11月14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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