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业务
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或企业凭主管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主管海关所在地的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再由中国银行核销保证金台账。若企业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内未能及时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将会同税务部门和中国银行对企业进行税款追缴。对于逾期不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中国银行不再为其开设新台账。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台账时分为“实转”和“空转”两种。
产品说明
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或企业凭主管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主管海关所在地的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再由中国银行核销保证金台账。若企业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内未能及时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将会同税务部门和中国银行对企业进行税款追缴。对于逾期不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中国银行不再为其开设新台账。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台账时分为“实转”和“空转”两种。
产品功能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一项制度,旨在充分发挥海关、银行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综合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制止和打击加工贸易渠道的走私违法活动,保证国家税收,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产品特点
1.国家对加工贸易采取的强制性规定。
2.目前为止我行为该业务的独家承办行。
3.凭海关联系单办理台账业务。
适用范围
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
相关费用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收费原则和费率办理。
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开户登记证;
3.凭海关联系单办理台账业务。
提交材料
1.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企业信息卡
2.海关出具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第三、四联(台账开设业务)
3.海关出具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变更联系单》第三、四联(台账变更业务)
4.中国银行保函受权分行出具的税款保付保函正本和副本(开立税款保付保函台账业务)
5.海关出具的专用缴款书(台账转税业务)
6.海关出具的注有“挂账”或“停账”的《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第三、四联(台账挂停业务)
7.海关出具的注有“正常核销”的《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第三、四联(台账挂停业务)
8.中国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企业是初次办理加工贸易贸易保证金台账业务,您还需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企业建立档案。记录企业的有关信息,如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
2.开立海关保证金专用账户。海关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分户进行管理;
3.对实转台账收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可以是转账、提交转账支票、汇款、提交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
4.台账的开设分为空转台账的开设、税款保证金实转台账的开设和税款保付保函实转台账的开设;
5.台账变更。台账变更分为空转台账的变更、税款保证金实转台账的变更和税款保付保函实转台账的变更;
6.保证金台账转税的处理。对于不含缓税利息的情况,我行核对对应台账的保证金本金足以支付税款后,按海关指示将相当于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本金转往海关指定账户;对于含缓税利息的情况,企业发生走私违规行为需强行追缴税款及缓税利息后,按海关指示将相当于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本金及相当于缓税利息金额的保证金利息转往海关指定账户。
7.保证金台账的核销。
中行优势
1.完善的规章制度。
2.完备的业务系统。
3.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