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达
“融通达”业务是指客户将其在销售过程中(包括赊销(O/A)、跟单托收(D/P或D/A)和信用证(L/C)项下产生的笔数分散、发生频繁、期限不一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银行,形成具有相对稳定余额的“应收账款池”,中国银行以应收账款池的回款作为风险保障措施,为客户办理的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不包括进口保理、国内综合保理(买方)和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
产品说明
“融通达”业务是指客户将其在销售过程中(包括赊销(O/A)、跟单托收(D/P或D/A)和信用证(L/C)项下产生的笔数分散、发生频繁、期限不一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银行,形成具有相对稳定余额的“应收账款池”,中国银行以应收账款池的回款作为风险保障措施,为客户办理的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不包括进口保理、国内综合保理(买方)和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
产品功能
1.通过使用合格应收账款质押,有效解决公司授信额度不足的问题;
2.帮助公司全面盘活应收账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融资支取方式灵活,成本效益最大化。
适用客户
1.周转资金相对紧张、迫切需要银行授信支持但又缺少不动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中小企业客户;
2.存在供应链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需求的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
申请条件
办理融通达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下列条件:
1.原则上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或业务持续经营时间超过2年;
2.信用评级在B级(含)以上;
3.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4.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5.近年来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处于比较稳定的水平。
业务流程
1.客户提交贸易融资或保函业务申请书;
2.对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金额中的质押应收账款部分,客户与我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融通达业务专用)》;
3.我行核定客户应收账款池有效质押金额及可使用的融通达业务额度,并在该额度内进行融资;
4.我行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5、我行为客户办理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
案例
S公司主要经营化工产品,产品畅销国内外。S公司进行国内外销售时,结算方式多为买方收货后30-60天付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余额相对稳定。S公司需要向国外供应商采购原料用于成品生产,以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随着业务快速发展,S公司面临越来越大的资金周转压力,迫切希望从银行获得融资。
S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过程中,面临以下问题:
(1)缺乏抵质押和第三方保证,难以从银行获得足额授信支持;
(2)如果采取对S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单笔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方式,由于S公司的应收账款笔数众多、金额分散且期限长短不一,逐笔办理的手续较为繁琐,且融资期限、金额受应收账款到期日及金额的制约,无法全面满足企业灵活便捷的融资需求。
(3)出于对控制财务成本的考虑,不希望通过叙做贸易融资、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在银行办理开证或融资业务。
中国银行向S公司推介了“融通达”产品,并为S公司设计解决方案如下:
中国银行接受S公司的合格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形成余额稳定的“应收账款池”,并根据“应收账款池”的有效质押金额为其办理了多笔汇出汇款融资业务,用于从境外采购原材料。
借助中国银行“融通达”产品的支持,S公司面临的问题迎刃而解:
有效解决了S公司在缺乏抵质押担保的前提下,无法从银行获得授信支持的问题;帮助S公司盘活了应收账款,降低了资金成本;在“应收账款池”有效质押金额内,为S公司办理贸易融资业务,由于避免了融资期限和金额受单笔应收账款到期日和金额制约的问题,融资支取方式灵活便捷,有效满足了企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