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监管炒新
逐步改变目前以“送礼祝贺”心态参与报价,以分享“胜利果实”心态参与认购,以“赌博中彩”心态参与炒作等风气。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时强调,现阶段新股发行中的弊端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痼疾,所谓新股价格畸高、“打新”投机严重及随之出现的“业绩变脸”和市场表现下滑,除体制机制原因外,还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
对于炒新行为,证券交易所应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完善新股交易机制、开盘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合理定价,正常交易。证券交易所应明确新股异常交易行为标准,加强对新股上市初期的监管,加大对炒新行为的监管力度。
同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自律规则,要求会员切实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买入新股客户的适当性管理。
加强对新股认购账户的管理。证券公司应对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进行核查和管理,包括投资者的机构属性和业务特点等,加强对客户违规炒新、炒差、炒小行为的监控,必要时应按照相关规则采取限制措施。
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由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的价格变化情况与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
对于财务虚假披露、路演过程中和询价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加强处罚力度。加强对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监管,加强对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细化异常交易的认定标准,重点监管涉嫌操纵新股价格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