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QFII新增额度
QFII额度新增500亿美元;RQFII额度新增500亿元,允许试点机构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份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4月3日,证监会宣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新增500亿美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额度新增500亿元人民币。
证监会相关部门表示,QFII制度实施以来,整体投资运作平稳。QFII注重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丰富了境内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推动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国内金融机构通过与QFII开展业务合作,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同时,QFII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和日常资金汇出入,增加了中国对跨境证券投资和资本流动的监管经验,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此基础之上,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新增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
QFII制度2002年开始试点,2006年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7年QFII投资额度提升至300亿美元。
与此同时,证监会相关部门表示,RQFII试点运行以来,对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水平,健全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鉴于此,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增加500亿元人民币RQFII投资额度,允许试点机构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份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RQFII试点规模、机构范围及投资比例。
2011年12月,《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出台。目前,中国证监会批准了21家试点机构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合计2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试点机构的RQFII产品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部分产品已开始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及银行间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