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宣布众多强农惠农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20日宣布,根据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国家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其中包括全力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收购,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
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说,我国秋粮再获丰收已成定局,粮食总产预计将创新的历史记录,连续5年增产。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农民在粮食收购点整理秋粮(10月9日摄)。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当前,在东北地区,按照粳稻每市斤0.92元、玉米每市斤0.75元的价格实行国家临时收储;按照每市斤1.85元的价格挂牌收购中央储备大豆。加强“北粮南运”的运输协调,继续实行粳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鼓励销区企业积极到东北产区采购稻米。
在南方稻谷主产区,按照每市斤0.94元的价格收购中、晚籼稻,作为国家临时收储。在油菜主产区,按每市斤2.20元的价格向农民收购油菜籽,充实食用植物油中央储备。国家已经在新疆地区按照每吨12600元的价格收储了一定数量的棉花,下一步将视市场情况再增加收储数量,并组织好棉花外运。
发展改革委同时宣布,从明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0.87元、0.83元、0.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15.3%、15.3%。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将作较大幅度提高。
中国明年将统筹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涵盖小麦、水稻、玉米和东北大豆。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和种类,提高补贴标准。
此外,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化肥市场调控机制,适当扩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保证化肥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与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加强化肥市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行为的打击力度。
为促进生猪生产和奶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将继续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性保险,奖励生猪养殖大县等政策,完善应对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的政策。尽快出台和认真落实好整顿及振兴奶业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保持奶业发展势头,建设现代奶业。
中国还将大幅度增加农业投资,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农村能源、农村交通、农村人畜饮水、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加快东北地区大豆、长江流域油菜、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此间专家认为,上述举措不但有利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稳定粮食和农业生产,还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刺激农村消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