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力支持保险业发展
近期,安徽省密集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金融业、服务业、农业、林业、民生工程、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管理等行业和领域的10多项“十二五”规划,提出支持鼓励保险业发展的22条政策,为保险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制定安徽保险业发展目标。《安徽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安徽省保费收入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保险深度达到5.0%、保险密度超过1600元/人”的“十二五”发展目标,实现“保险市场主体更加多元,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二是充分发挥保险功能。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特别是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促进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水平,有效服务经济和保障民生。
三是培育保险市场主体。规划提出,要引进国内外知名保险公司在皖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支持外资金融保险等企业在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壮大中小保险公司队伍,推动国元农险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培育保险市场。
四是引导保险资金运用。规划提出,要扩大保险业的规模和比重,吸引更多的保险资金在安徽省实现直投,引导保险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发展保险基金直接融资和金融租赁。
五是提升保险服务水平。规划提出,要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发展保险理赔咨询服务,建立综合客户服务平台,推行网上投保、远程定损、全国通赔等保险方式,建立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六是加大保险创新力度。规划提出,加大服务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保险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贸易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养老、健康、医疗保险,积极发展绿色保险、科技保险、文化产业保险等新兴业务,开展合肥高新区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和森林保险试点。
七是加快农业保险发展。规划提出,要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保险品种,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农机具保险、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渔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探索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八是推动责任保险发展。规划提出,要扩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发展建筑施工、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责任保险,研究建立应急求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探索建立与保险费率调整挂钩的约束机制和财政支持下的责任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