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的预提费用处理问题

2008-10-22 12:081035

一外商投资企业会计问:

      我公司本年度预提费用余额153万元,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和仓库租金支出,因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而尚未支付。请问: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该余额是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据是什么?(外商投资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的预提费用处理问题)

答:
      按照税法和有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应由本期负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可作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预提费用是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损益。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年终核算时,财务费用科目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财务费用,“财务费用”科目结转本年利润后无余额。因此,你公司在年度申报缴纳所得税时,预提费用科目若有余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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