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08-10-08 20:15758
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外经贸事业迅速发展的30年,也是中国贸促会的法律服务为国家的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和法制
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外经贸事业迅速发展的30年,也是中国贸促会的法律服务为国家的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30年。30年来,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贸促机构的独特优势,与国内外相关部门、机构及商会组织广泛合作,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供各种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外经贸事业迅速发展,急需涉外法律服务提供保障与支持,而当时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懂外语、懂外贸、通晓国际商事规则的法律服务人才缺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需要。这一时期,中国贸促会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对国际商贸规则熟悉、法律服务人才比较集中等方面的优势,为促进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和法制建设,做了实实在在的事。早在1956年,贸促会就组建了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开始从事涉外商事仲裁和商标代理工作,此后,为适应国家外经贸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按照“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的服务宗旨,又逐步开展了专利代理、商事调解、出证认证、法律顾问、海损理算、ATA等业务。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贸促会的法律服务部门曾经参与了国家石油、煤炭、核电等多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谈判及合同起草工作,成功地为我国首次飞机租赁、首次债券发行、卫星发射等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为我国的涉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国际商事规则的修改与完善,以及我国加入有关国际条约提出建议,在为国家外经贸事业服务的许多方面都发挥了开拓性的作用。
随着法律服务业务的拓展,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这个母体,先后孕育诞生了专利代理部、商标代理部、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环球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等多个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同时,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在为我国外经贸事业服务的过程中,也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法律专家,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任建新同志,就为开创和发展贸促会的法律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外经贸事业的迅速发展,为贸促会法律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30年来,贸促会的法律服务走过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到综合的发展历程,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体制不断完善,能够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从风险防范到纠纷解决的涉外商事全程法律服务。
商事仲裁是贸促会开展最早、发展最快、实力最强的法律服务项目之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50多年来,业务迅速发展,受理案件的数量近十多年来一直稳居世界前列,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仲裁机构之一。同时,海事仲裁也从解决海上运输等传统争议案件,拓展到物流、渔业生产及海洋环境污染等领域,在国内国际海事界拥有良好的声誉。
中国贸促会的涉外商事调解中心与德国、美国、阿根廷、英国等十多个国家的调解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协会、意中商会及米兰仲裁协会共同成立了联合调解中心,并在全国贸促会系统设立了41家分、支会调解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商事调解服务网络,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中外当事人之间的商事争议。
中国贸促会的出证认证业务涉及面广、网点众多,如为国际商事交流活动出具权威性证书和证明文件,面向国内外企业、商事机构,签发货物原产地证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认证对外贸易文件和单证,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中国贸促会所出具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文件已成为工商企业界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重要文书。
ATA单证册是国际上用于暂准进口货物通关所用的海关文件。根据国务院批准和海关总署授权,贸促会是我国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唯一出证和担保商会,负责中国境内ATA单证册的签发、担保、核销、索赔及电子数据备案等工作,为从事国际经贸活动、进行文化体育交流的企业、机构及其他实体和个人提供了便利的通关手段。今年的奥运物资通关,大量使用了ATA单证册,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海损理算业务是贸促会一项独特的法律服务业务,专门为国内外航运企业等办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案件,其所出具的海损理算证明文件为中外航运界、保险界和贸易界广泛接受。近年来,贸促会海损理算业务凭借其自身优势,依托国内资源,率先发起在国内设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和海损理算师考核评审机制。
法律顾问是贸促会的综合法律服务项目,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涉外商事法律咨询、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外商事谈判、仲裁裁决境外执行、ATA资信评价、企业资信调查与评级、国际商帐追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法律培训等适应形势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涉外专利商标代理是贸促法律服务的传统优势项目。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和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的业务量,一直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份额。近年来,随着中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增多,其机构规模和业务总量也正迅速发展。
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战略目标。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跨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亿美元,进出口世界排名第三,并成为日本的第一、美国和欧盟的第二、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吸收外资已连续15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投资规模居世界第13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7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1.52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企业“走出去”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为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伴随着对外贸易与投资的高增长,我国也已进入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发期,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主要贸易对象国在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壁垒大大削减的情况下,纷纷对我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与反补贴最多的国家,我国企业在涉外经贸活动中,更需要多方面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我国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呼唤更高水平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在新形势下,中国贸促会的法律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坚持为促进国家外经贸事业发展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服务、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关系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在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经验优势、人才优势、网络优势和身份优势,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我国的对外开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外经贸事业迅速发展,急需涉外法律服务提供保障与支持,而当时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懂外语、懂外贸、通晓国际商事规则的法律服务人才缺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需要。这一时期,中国贸促会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对国际商贸规则熟悉、法律服务人才比较集中等方面的优势,为促进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和法制建设,做了实实在在的事。早在1956年,贸促会就组建了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开始从事涉外商事仲裁和商标代理工作,此后,为适应国家外经贸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按照“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的服务宗旨,又逐步开展了专利代理、商事调解、出证认证、法律顾问、海损理算、ATA等业务。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贸促会的法律服务部门曾经参与了国家石油、煤炭、核电等多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谈判及合同起草工作,成功地为我国首次飞机租赁、首次债券发行、卫星发射等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为我国的涉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国际商事规则的修改与完善,以及我国加入有关国际条约提出建议,在为国家外经贸事业服务的许多方面都发挥了开拓性的作用。
随着法律服务业务的拓展,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这个母体,先后孕育诞生了专利代理部、商标代理部、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环球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等多个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同时,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在为我国外经贸事业服务的过程中,也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法律专家,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任建新同志,就为开创和发展贸促会的法律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外经贸事业的迅速发展,为贸促会法律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30年来,贸促会的法律服务走过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到综合的发展历程,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体制不断完善,能够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从风险防范到纠纷解决的涉外商事全程法律服务。
商事仲裁是贸促会开展最早、发展最快、实力最强的法律服务项目之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50多年来,业务迅速发展,受理案件的数量近十多年来一直稳居世界前列,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仲裁机构之一。同时,海事仲裁也从解决海上运输等传统争议案件,拓展到物流、渔业生产及海洋环境污染等领域,在国内国际海事界拥有良好的声誉。
中国贸促会的涉外商事调解中心与德国、美国、阿根廷、英国等十多个国家的调解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协会、意中商会及米兰仲裁协会共同成立了联合调解中心,并在全国贸促会系统设立了41家分、支会调解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商事调解服务网络,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中外当事人之间的商事争议。
中国贸促会的出证认证业务涉及面广、网点众多,如为国际商事交流活动出具权威性证书和证明文件,面向国内外企业、商事机构,签发货物原产地证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认证对外贸易文件和单证,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中国贸促会所出具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文件已成为工商企业界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重要文书。
ATA单证册是国际上用于暂准进口货物通关所用的海关文件。根据国务院批准和海关总署授权,贸促会是我国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唯一出证和担保商会,负责中国境内ATA单证册的签发、担保、核销、索赔及电子数据备案等工作,为从事国际经贸活动、进行文化体育交流的企业、机构及其他实体和个人提供了便利的通关手段。今年的奥运物资通关,大量使用了ATA单证册,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海损理算业务是贸促会一项独特的法律服务业务,专门为国内外航运企业等办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案件,其所出具的海损理算证明文件为中外航运界、保险界和贸易界广泛接受。近年来,贸促会海损理算业务凭借其自身优势,依托国内资源,率先发起在国内设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和海损理算师考核评审机制。
法律顾问是贸促会的综合法律服务项目,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涉外商事法律咨询、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外商事谈判、仲裁裁决境外执行、ATA资信评价、企业资信调查与评级、国际商帐追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法律培训等适应形势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涉外专利商标代理是贸促法律服务的传统优势项目。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和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的业务量,一直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份额。近年来,随着中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增多,其机构规模和业务总量也正迅速发展。
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战略目标。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跨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亿美元,进出口世界排名第三,并成为日本的第一、美国和欧盟的第二、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吸收外资已连续15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投资规模居世界第13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7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1.52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企业“走出去”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为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伴随着对外贸易与投资的高增长,我国也已进入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发期,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主要贸易对象国在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壁垒大大削减的情况下,纷纷对我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与反补贴最多的国家,我国企业在涉外经贸活动中,更需要多方面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我国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呼唤更高水平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在新形势下,中国贸促会的法律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坚持为促进国家外经贸事业发展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服务、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关系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在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经验优势、人才优势、网络优势和身份优势,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我国的对外开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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