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提出稳妥有序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和利用民间资本,吸引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意见提出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对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给予适当补偿,对中小企业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给予奖励,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信贷倾斜政策,将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小企业,力争使2008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2007年。
意见提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担保抵押方式,凡是法律上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抵押贷款门槛。同时拓宽动产担保范围,并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集体土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缓解中小企业抵押难的矛盾。
对中小企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进一步简化审贷程序。
我省将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妥有序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和利用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