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调整职责不再直接办名牌评选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根据“三定”规定,质检总局调整职责,今后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有望改变名牌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的状况。“品牌是市场效应的自然反映,产品是否是名牌,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应该由市场说了算,或者由没有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评选。”该人士称,政府部门对名牌产品进行评选,相当于用政府的信誉为商家做担保。由于评上名牌产品后,产品可以享受免检等优惠政策,因此政府部门评选的名牌对于企业来说有很大的诱惑力。为能评上名牌,有些企业甚至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导致最后名牌评选的公平、公正存有疑问。
虽然今后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名牌评选,但是按照“三定”方案,它还将承担起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等。
此外,此次职责调整中,质检总局还将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并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