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与东盟贸易合作发展研究
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后,成为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随着产业的转移和承接,泛珠三角区域内,我国港澳和泛珠三角的经济形式逐渐趋同,贸易产品互补性越来越小,竞争性增加。
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后,成为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在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经济危机使全球贸易萎缩的形势下,该自贸区的建成对亚洲经济区域化程度的加深,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注入了动力。
泛珠三角经济区在加强中国东西部地区经贸合作互补、互利以及产业承接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是中国区域深入对外贸易、提高地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和港澳特别行政区,简称“9+2”。这些地区长期存在良好的经贸沟通关系,其中粤港澳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持续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然而,以往关于东盟或泛珠三角的研究成果,多以区域内部的合作机制为研究重心,鲜有从一国的区域层面对国际贸易交流的系统阐述。
1 泛珠三角与东盟贸易合作发展的有利因素
泛珠三角区域以其明显的优势在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双方的合作在多种有利因素的作用下不断深入:
(1)地缘人缘优势。
泛珠区域内广西、云南与东盟接壤,有5000多公里的边境线,并已建成相对完善的交通网络,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中国与东盟正致力于构建立体式国际交通大通道,泛亚铁路、公路网正日趋形成。另一方面,东南亚地区是海外华人、华侨最集中的地区,这些华侨大部分来自泛珠三角特别是广东、广西、云南、福建等省区,成为推动泛珠与东盟经贸合作的人脉资源。
(2)经济结构互补。
泛珠三角各省区经济发展速度、工业化程度参差不齐,
要素禀赋也各不相同,而东盟各国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也呈现多层次状态,使双方间形成了多样的比较优势并拥有更广阔的前景。泛珠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资源相对匮乏,广西、云南等省分的自然资源相对丰裕,东盟也拥有丰富的林业、渔业、油气、矿产、热带经济作物等资源,资源禀赋各具优势。泛珠三角各省区和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分属于不同层次,新加坡、香港、澳门、广东等地有较现代的工业体系,制造业竞争力较强,第三产业发展较快;泛珠三角的内陆省区工业化水平虽比较低,但仍高于东盟一些国家,为两个区域的产业合作形成了条件。
(3)经贸合作密切。
东盟国家除了在技术密集型产品上拥有比较优势外,资源性产品也占有较大的对外贸易份额,而泛珠三角经济区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更具比较优势,产品结构的互补为双方的贸易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如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贸区谈判以来,广东对东盟出口连续7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08年,广东与东盟进出口额突破600亿美元,2009年广东对东盟的进出口额占到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企业对东盟地区的投资也逐年上升。东盟对于各省区贸易伙伴的地位不断上升,2010年云南与东盟贸易额增长迅速,同比增长45.2%,东盟与广西的双边贸易额达65.3亿美元,同比增长31.9%,东盟连续第10年保持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
2 泛珠三角与东盟贸易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区域内部的不平衡。
由于开放次序和开放程度的不同,泛珠三角区域内各地自然、区位、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整个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中西部省份的贸易总量不足东部地区的10%。泛珠三角通过大规模的轻型出口加工贸易促成了外贸的激增。而中西部内陆省区,拥有大量的矿产、水电等自然资源和丰富的农副产品以及劳动力,出口产品中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较大,省区间的贸易发展战略并不相同。在东盟,各成员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开放程度也有较大差异,越、老、缅、柬四国的人均GDP与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新加坡之间相差约70倍,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推动自贸区建设的立场和主张不尽相同,因此东盟内部发展的不平衡不利于成员国间经济政策的协调,在相互开放市场进程中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存在较大难度。
(2)经济结构的竞争性。
随着产业的转移和承接,泛珠三角区域内,我国港澳和泛珠三角的经济形式逐渐趋同,贸易产品互补性越来越小,竞争性增加。而中西部省区的国际分工层次较低,总体上属于自然资源较多、劳动力密集而资本缺乏、技术落后的省份,在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中可能竞争大于合作。东盟的一些成员国间也存在经贸结构雷同、出口市场单一的问题。而从泛珠三角和东盟的贸易结构来看,尽管在许多方面具有互补性,但在较大程度上出口产品也存在类似现象,即在全球产业链中,泛珠三角和东盟一些国家以劳动力和资源优势主要承接国际分工的中低端加工组装环节,缺乏核心技术,产品附加值低,劳动密集型和中低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出口市场上有较大的竞争性。
(3)经济危机的冲击。
2008的经济危机给中国和东盟的经济带来了深刻影响。泛珠三角地区外贸经济指标的下滑速度超过全国水平,由于国外消费需求的减少,导致了外贸依存度高的泛珠三角地区出口放缓,制造业萎缩,外向型企业大批倒闭。外贸依赖度较高的广东地区,关停现象更为严重,2008年前三季度关闭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市包括了东莞市1464家,中山市956家,珠海市709家。而东盟的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对其主要贸易伙伴如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出口降幅都超过两位数。经济危机使泛珠三角和东盟的外贸增长势头受挫,并在世界石油价格、粮食价格、黄金价格持续高涨的推动下多国引发了通货膨胀,而出口导向性经济在东盟与泛珠三角的发展中占较大比重,加之美国在人民币汇率升值方面施压,可能会使双方的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加工制造业发展、金融市场稳定受到严重影响。
3 泛珠三角与东盟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泛珠三角与东盟的合作随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启动已进入了关键阶段,为缓和双方贸易产品结构和目的市场趋同的矛盾,必须加快泛珠三角的外贸产业转移步伐,促进与国际先进产业链的相互链接,在区域合作条件下完成产业从成熟发达地区转移到欠发达工业水平落后的地区,形成优势产业集群,进而提高总体产出能力及国际竞争力。在改造和升级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的同时,要注重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东盟各国也应注重技术进步,促进出口产业的改造和升级,提高贸易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以减少同质产品间的恶性竞争。在贸易结构上,双方不仅要增加工业制成品出口,也要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并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出口服务产品的转型。
(2)拓宽合作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的贸易合作,需要进一步探索合作新路径、产业发展新形式,结合和发挥各方优势,开拓合作新领域。在“走出去、引进来”的贸易发展战略下,泛珠三角应积极推动企业到东盟投资,特别是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到东盟设立生产基地、形成完善的营销网络,拓展企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同时要加大对东盟国家重点产业、先进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进,以促进泛珠三角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巩固和完善,双方应充分利用贸易协定中的优惠政策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扩大双方进出口贸易规模,并且应实现更广泛深入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在工程承包、金融、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3)完善合作机制。
为促进泛珠三角与东盟区域合作的有序发展,泛珠三角地区在对外贸易战略和发展机制方面,应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充分利用外贸优惠政策的支持,推进外贸产品遵循国际质量标准,减少贸易伙伴设置贸易壁垒的可能性。同时也要建立能有效解决地区间利益冲突、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协调机制,不仅要发挥政府间协调机制的作用,而且发挥区域行业组织、民间团体协调机制的作用,保障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济利益。对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以及相关协定的实施,双方应按时间表持续推进,尤其在经济危机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形下,更应增强相互合作和信任,保障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进行。此外,要增强双方应对解决贸易纠纷的能力,逐渐营造公开透明的体制、政策和法律环境,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升级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合作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