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成功办理
7月12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货物出口退税业务已成功办理。台州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出口到法国的一笔价值8.43万元人民币的货物,采用了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6月中旬向市国税局申报该笔货物的出口退税。
7月12日,记者台州市国税局获悉,台州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货物出口退税业务已成功办理。台州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出口到法国的一笔价值8.43万元人民币的货物,采用了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6月中旬向市国税局申报该笔货物的出口退税。经过20多天的时间,市国税局完成了对该企业申报出口的审核后,1.26万元的退税款于7月12日顺利划入该企业账户。
据了解,比起一般的退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货物出口退税的办理更为方便。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是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的,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无需提供外汇核销单,节省了申报退税的一个环节时间成本。
对于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业务的成功办理,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项业务在我市顺利开展的良好开端。据悉,目前全市共有498家企业列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