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项目又出新招 有令何以难行?
根据银监会、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从7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要免除11类34项收费项目,这里面包括“密码重置费”、“账单打印费”等。“刑重而必得”,制度不在于有多完美,而在于能否有令必行;法律不在于有多完善,而在于能否执法必严。
根据银监会、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从7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要免除11类34项收费项目,这里面包括“密码重置费”、“账单打印费”等。然而,旧的收费项目还没取消,部分银行收费项目却又出新招,不少银行甚至将收费项目改个名字,照常收取。
其实,细细想来,这些年来在我们身边,类似这样的事情好像还真不少,随便说说就有一堆。比如,整治高速公路收费,也不知说了多少遍,根本不为所动;比如,强制拆迁也喊了多少年,仍然是屡禁不止;再比如,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从中央到自治区已明令禁止多次……这些都是年年禁而不止,“涛声依旧”。是什么助长了这些现象的蔓延和滋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重要的原因。
政令不畅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经成为社会的顽症。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偷工减料”,或敷衍应付,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管子·立政》,意为: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凡是法令和习俗所影响到的地方,都象四肢百骸服从意志一样,这是为政所期望的)。法律、法规还有规章都不是儿戏,立法一旦施行,就得不折不扣地执行。否则,会损害法律的权威,也会透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对于银行卡收费禁而不止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按兵不动,等于在放纵企业的不良行为。“虎兕出于匣,龟玉毁于匮中,是谁之过也?”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对此的熟视无睹,才助长纵容了银行的对“令”的无视!
趋向公众期待进行银行卡收费清理调整,这是一件好事;如何把好事做得更好,则需更大的勇气,要彻底铲除银行卡收费中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让服务真正回归公共属性。
“刑重而必得”,制度不在于有多完美,而在于能否有令必行;法律不在于有多完善,而在于能否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