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区域通关业务合作机制
近日,安徽检验检疫局先后与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签署了《关于建立业务协调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区域通关协作,共同构建和谐便利的通关环境。截至目前,安徽检验检疫局已与长三角地区沪、苏、浙、甬口岸检验检疫局全部建立了区域通关协作机制,“直通放行”模式将惠及更多皖企。
本报讯 近日,安徽检验检疫局先后与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签署了《关于建立业务协调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区域通关协作,共同构建和谐便利的通关环境。
安徽、浙江两省山水相连,经贸合作紧密。2003年,沪苏浙甬皖检验检疫联络协调机制建立。为进一步发挥口岸内地联动把关服务优势,更好地服务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皖浙、皖甬检验检疫部门经过磋商,在建立区域通关业务交流合作机制、入境货物流向检验监管机制、出境货物便捷通关协调机制、通关应急联合处置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联动机制以及建立信息化合作平台、推进监测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等七个方面达成了共识。 截至目前,安徽检验检疫局已与长三角地区沪、苏、浙、甬口岸检验检疫局全部建立了区域通关协作机制,“直通放行”模式将惠及更多皖企。皖浙、皖甬检验检疫业务协调机制的建立,对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加快“大通关”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服务泛长三角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