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认定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
许岩 |2011-05-17 08:58731
商务部16日发布2011年第19号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5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需按照裁定的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商务部16日发布2011年第19号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5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需按照裁定的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这是中国对欧盟进口产品的首起反补贴调查。
此前,商务部已于今年4月19日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12.6%至56.7%的反倾销税。(许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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