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上市“三部曲”引争议
“新股发行就如同唱歌,一首歌曲的完整与否,不仅在于它的声乐部分,还要靠歌曲前奏的引导、间奏的过渡和尾声的结束,这才能让听众(投资者)准确判断歌曲(新股)的优劣。
“新股发行就如同唱歌,一首歌曲的完整与否,不仅在于它的声乐部分,还要靠歌曲前奏的引导、间奏的过渡和尾声的结束,这才能让听众(投资者)准确判断歌曲(新股)的优劣。”一资深保荐代表人接受《大众证券报》采访时表示。2月1日刚刚在创业板登陆上市的元力股份(300174)IPO过程中同样也在演绎着自己的“三部曲”。不过,其IPO之路却引发了市场的诸多争议。
前奏:上市前夜紧急“包装”
元力股份自2008年7月启动上市计划,为促成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卢元健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了一系列的运作。资料显示,卢元健除了持股元力股份外,还直接持有元禾化工61.11%的股份;通过元禾化工分别间接持有嘉联化工和信元投资39.53%和58.26%的股份,以及通过信元投资间接持有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下称“赢创嘉联”)40%的股份。
2003年7月,元力股份前身元力有限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但元力有限的经营模式,都是先将货物出售给嘉联化工,再由其对外出口。由此造成元力有限业务独立性存在关联瑕疵,但在2008年7月启动上市计划之时,元力有限便开始自行独立出口。
无独有偶。元力股份前期曾遗留约430万元的收购款未能支付。但在2008年7月,元力有限将此笔430万元的陈年债务转给元禾化工。公司对此解释是,2004年6月元力有限按793万元(430万元收购款包含在内)将彩釉厂破产财产转让给了元禾化工。“元力股份若已将这些资产转让给元禾化工,又为何一直承担这笔资产的还款义务?”有投资者提出质疑。
除此之外,元力股份连专利技术也是在上市前火速注入。2008年启动上市之前,元力有限没有任何专利。而在2009年4月28日,卢元健将其三项专利和一项名为“一种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无偿转让给元力有限。截至上市时,元力股份6项专利中4项来自于卢元健直接转让,其余2项为元力有限在2009年申请。
间奏:原始股东一夜暴富
元力股份改制设立时的发起人为王延安、卢元健、缪存标、许文显、林金宝、黄涛6名自然人股东。在6名自然人股东中,王延安系卢元健之妻,黄涛系卢元健之外甥女婿。卢元健、王延安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元力股份IPO上市发行1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万股。目前,王延安持有3421万股,占总股本的50.31%;卢元健持股1021万股,占15.02%;缪存标持股204万股,占3%;林金宝持股51万股,占0.75%;许文显持股51万股,占0.75%;黄涛持股51万股,占总股本的0.75%。无一例外,上述股东的财富在上市时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以昨日收盘价25.70元/股计算,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持有元力股份市值超过10亿元,达到11.42亿元。
令人怀疑的是,在此上市契机,公司原第四大股东却突然消失。股东林平生是元力有限的发起人之一。1999年5月,林平生和南平嘉元分别出资240万元和60万元,持有元力有限80%和20%的股份。元力股份第一次增资是在2000年3月,当时引入了南平国投。南平国投出资500万元,所持比例为45.45%。另外,南平嘉元(现更名为赢创嘉联)和林平生分别增资260万元和40万元,占股比例为45.45%、9.10%。但两年后即2001年5月,林平生却将手中所持的股份悉数原价转让给王延安。
尾奏:年报数据错乱不堪
2月1日,元力股份在创业板IPO上市。上市后,元力股份渐渐蜕去“新股的外壳”。
4月12日,元力股份披露上市以来第一份年报数据。然而,2010年年报发布后一周便曝出了六项“乌龙”数据,被媒体封为“乌龙之王”。六项差错出现在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员工年龄构成”等多处地方。更正后,年报关键性数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本年比上年增减“1.96%”骤降至“0.02%”。
值得一提的是,元力股份在2010年年报称:“近年来我国饮料工业发展迅速,根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我国饮料消费总量突破6000万吨,成为世界第二大饮料生产国;预计2012年将达到4000吨左右。”事实是,公司填入时漏掉了关键字眼“对活性炭的需求”,应为“预计到2012年对活性炭的需求将达到4000吨左右”。如此“乌龙”让业界人士捧腹大笑。
此外,元力股份还暴露出的其他错误,其中包括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譬如将公司副总经理刘炳浩和监事会主席彭映香的任职时间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薛祖云的兼职情况搞错。
“年报作为一份定期报告,具有非常高的严肃性以及法律效力,元力股份的年报问题暴露了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已经出现了紊乱,应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前述资深保荐代表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