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日起对美国白羽肉鸡征反倾销税
商务部昨日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报讯 商务部昨日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0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最高53.4%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09年9月27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及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此前,商务部于2010年8月31日,发布终裁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决,认定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8月30日起,将征收进口自美国的白羽肉鸡4.0%-30.3%的反补贴税,为期5年。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中国自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占中国该类产品总进口数量的89.24%,中国自美国进口的该类产品占中国市场份额达10.96%。按照2008年该类进口产品销售价格计算,2008年中国自美国进口白羽肉鸡产品金额约为57.4亿元人民币。
中美鸡肉贸易战最早始于2004年,中美两国爆发禽流感后均停止进口对方的禽肉产品,随后经商谈中国同意了美国提出的先行出口,然而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禽肉,美国国会、农业部等找各种理由阻止,目前美输中鸡肉产品规模约60万吨,约占美国出口30%,而中输美几乎为零。
据悉,白羽肉鸡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基本用途是用于人的食用,一般通过农贸市场、超市等批发或零售方式以及餐饮等渠道直接或间接面向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