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开闸
福建将成为第二批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试点区域。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近一年后,日前央行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福建等14个省市列入第二批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试点区域。
据了解,去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率先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试点。此次征求意见稿下发,重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和内蒙古等14个省(市)将成为第二批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试点区域。
第二批试点内容相比第一批有很大的改进。征求意见稿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不再限制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境外地域;对试点的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允许试点企业在跨境服务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同时可以对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进行尝试。
□新闻观察:人民币结算还需接受过程
试点省市的增多以及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限制的放开使得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离众多外贸企业更近了。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也在积极准备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
“对于境内企业而言,跨境贸易用人民币结算,让企业多了一种币值稳定的货币选择。”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的贸易金融部赵经理介绍,以往境内企业进出口只能以美元等外汇结算,但是,随着汇率的波动,企业的实际营收也出现了巨大波动。
赵经理介绍,推出人民币结算,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协商最终是用外汇结算还是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是境内企业的本币,因为合同计价和企业运营的主要货币相一致,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就能够切实了解交易的成本和收入,防范汇率风险。
不过采访中,一些外贸企业表示,直接采用人民币计价可避免汇率波动风险,企业能锁定成本和利润,但眼下跨境贸易结算多以美元为主,贸易结算主动权多在外商手上。福州一家外贸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说,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有个很长的接受过程,因为多数客户习惯用美元结算,而且日常贸易结算计价货币主动权在对方手上,如果不接受用美元结算这个单子,外方就会转到其他周边国家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