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企业享优惠关税须提供原产地证书
自2010年1月起,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成,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开始享受零关税待遇。宁波海关近日通过媒体提醒:我市相关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除提供发票、合同、装箱单等单证外,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原产地证书,这样才能享受到自贸区优惠关税。
东盟是宁波口岸仅次于欧盟和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宁波海关统计显示,2009年宁波口岸对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65.3亿美元,逆势增长了4.1%。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式建成,双方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但由于一些企业自身的疏忽,在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原产地证书,因此没法享受关税优惠政策。
宁波海关有关人士还提醒说,现在享受零关税待遇的商品主要是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文莱、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之间的产品,而东盟4个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在2015年与中国全面建成自由贸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