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两岸金融MOU生效后 300亿美元QDII可来台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金管会主委”陈冲28日表示,两岸金融MOU生效后,理论上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可来台,目前“金管会”核准的是大陆证监会核淮的QDII可来台,约有300亿美元。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金管会主委”陈冲28日表示,两岸金融MOU生效后,理论上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可来台,目前“金管会”核准的是大陆证监会核淮的QDII可来台,约有300亿美元。
媒体关切,台湾对QDII来台有无上限限制?陈冲表示,“我方会订定办法”,未来将跨部门讨论,针对个别公司及QDII来台投资总额设定上限,并洽询“央行”的意见。
陈冲表示,目前经大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QDII有300亿美元,大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QDII有79亿美元,“金管会”核准的是证监会核淮的QDII。
他表示,两岸金融MOU生效后,理论上QDII可以来台投资,目前“金管会”核准的部份是大陆证监会所主管的QDII,约有300亿美元可以来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