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发行两期电子式储蓄国债 总额为300亿
2009-11-18 17:51718
财政部将于11月20日发行2009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总额300亿元。
财政部将于11月20日发行2009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总额300亿元。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1年,票面年利率为2.60%,发行额为150亿元;第八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发行额为150亿元。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当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起息日为11月20日。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持有6个月不满12个月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国债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扣除9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2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恢复办理。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1年,票面年利率为2.60%,发行额为150亿元;第八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发行额为150亿元。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当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起息日为11月20日。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持有6个月不满12个月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国债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扣除9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2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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