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福建出口退税先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采取一系列先试先行的变革举措,以实际行动响应福建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号召和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影响的呼声,受到了出口企业的广泛欢迎,省政府有关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给予充分肯定。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多渠道加快办理退(免)税进度,助力出口企业发展
试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批量办理出口退税,严格执行限时服务承诺制,提高退税工作效率,加快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进度,做好老长贸合同备案工作,保障出口企业的利益…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福建外贸的不利影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采取一系列先试先行的变革举措,以实际行动响应福建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号召和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影响的呼声,受到了出口企业的广泛欢迎,省政府有关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给予充分肯定。
试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极大缩短退税时间。福建省是一个外向型经济依存度较高的省份,外贸出口事关全省经济大局。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领导亲自牵头抓了税收配套措施的细化工作,立即着手开展了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的试点,选择出口量相对较大的福州、莆田两个设区市,从2008年10月1日起率先试点后,2009年厦门、漳州也紧接着试点。根据试点意见,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对A类企业 “先退后审”、B类企业 “边退边审”的办理退税便捷措施。试行出口分类管理后, A、B类企业办理退税审核审批的时间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7个和12个工作日,大大加快了退税办理的速度,据统计,1-8月份全省退税235.6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多个百分点。退税资金得到快速回笼,有效地解决了出口企业经营资金的需求,对全省外贸企业的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企业的欢迎心情溢于言表。从10月1日起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批量办理退税,简化办理环节。从2008年8月份开始,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选择福州、泉州和漳州作为试点,与当地人民银行联合共同使用“批量支付业务专用工具”批量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减少了打单、盖章、逐单输入等环节,使退税款的退库环节缩短了2至3天,减少了工作量,大大减轻了退税部门和银行的负担,提高了退税工作效率,也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
严格执行限时服务承诺制,给中、小出口企业一个准确时间表。为有效措施加快出口退税的申报、审核、审批、退库进度,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出口退税限时服务承诺,并严格兑现20个工作日办结的制度,确保退税款及时退到企业,让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出口企业经营的资金调度有了较准确的参考时间,缓解出口企业资金紧张的困难。
争取外汇核销无纸化试点,提速、简便两相宜。主动配备电子数据传输系统所需的设备,调试、检验软件,培训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开通传输专线…一系列的前瞻性的准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共同为外汇核销无纸化试点创造了成熟的条件,经共同积级争取,国家确定福建省为全国外汇核销无纸化试点的省份。前期的细致准备,保证了出口退税外汇结汇电子数据每个工作日传递、核对按时顺利实施,全省出口企业2008年1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可以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各地退税部门凭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核销单数据传递效率实现了翻番增长,降低了企业的申报成本,促进了申报退税办理速度的加快。
简化、规范单证人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在出口退税电子化信息审核系统日趋完整的基础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简化规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纸质单证人工审核意见,规定了出口退税审核分为:必须审核、审核中允许通过(即从宽审核)、可以不审核等三方面内容,简化和规范出口退税人工单证审核的内容,同时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提高出口退税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推行函调系统,为存疑的退税申请办理提速。福建省国税系统及早推行应用了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调查函件电子传输的实现,提高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的质量和效率,为缩短存疑申请的调查和办理争取了时间,促进了办理速度和审批质量的提高。
做好老长贸合同备案工作,保障了出口企业的利益。针对国家退税政策的调整,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及时协调财政、外经贸等部门,将我省27家出口企业《老长贸合同情况统计表》审核上报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做好老长贸合同备案工作,使符合条件的老长贸合同能得以按原出口退税率申报退税,为企业争取更优惠的政策,保障了出口企业的利益。
透过一滴水看大海。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展示国税面貌的窗口,国际金融危机袭来之时,国税部门通过一系列的主动措施,严格、迅速地落实国家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同时,还通过调研,向总局报告了促进产品出口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政策执行者的同时,参与国家经济政策决策的建言,尽可能多地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海西外向经济的发展,让我们看到了税企和谐的动人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