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政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可获财政补贴
9月15日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商务委日前出台《关于在我市开展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及信用保险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信用担保机构有效利用中央财政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贴。
9月15日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商务委日前出台《关于在我市开展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及信用保险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信用担保机构有效利用中央财政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贴。在使银行有积极性地对中小商贸企业放贷的同时,解决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天津特别鼓励支持“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早餐工程”“双进工程”“农超对接”和“放心肉”等项目承办单位的融资。
天津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天津中小企业保守估计有11.3万户,绝大多数是中小商贸企业。由于企业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可抵押物少,融资难度较大,因此资金问题已成为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中央财政对信用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贴,就是要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使银行有积极性对中小商贸企业放贷。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保险费资金补助,同样是要支持企业投保国内短期信用险,让过去对买家不够了解,怕产生应收账损失而放弃业务的卖家企业,在有了中央财政保费补助之后,通过投保短期信用险,敢于向买家做赊销业务,一旦有了账款损失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从而帮助企业扩大销售,发展壮大。
据介绍,按规定能够享受保费和融资担保补助政策的中小型商贸企业要具备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亿元以下。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记者 郭晓莹 通讯员 王磊 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