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关于支持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天津发布《关于支持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八条内容。第一条明确了开展国际商业保理的支持态度和“符合进出口与收付汇一致性要求”原则;第二条倡导在国际商业保理业务中根据操作指引使用“本外币一体共管专户+优先受偿权”模式解决“谁出口,谁收汇”的外汇管理要求下,商业保理公司收款权益保障问题。第三条鼓励在出口保理业务中,针对应收账款风险底数不清的问题,鼓励使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业务的回款风险。第四条旨在鼓励跨境人民币的使用,通过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融资支持,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第五条倡导使用采用汇率衍生品管理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第六条明确支持将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相关主体优先加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享受便利化自律及监管服务。该机制由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第七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利用各自特点,通过模式创新方式,为出口商、航运、货运代理等跨境贸易相关企业提供保理服务。第八条规定了加强宣传引导、复制推广的方法。(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